济南新规,征意见

2024-09-16 21:06:14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征求意见稿)》。

近日,济南市政府网站发布《济南市促进全民应急演练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济南每年第二季度为“全市应急演练季”,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每年确定一个应急演练主题,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征求意见稿》所称全民应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立足“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目标,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面向人民群众开展的应急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模拟情景处置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济南确定每年第二季度为“全市应急演练季”,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每年确定一个应急演练主题,集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此外,实行“应急第一响应人”制度,推动建成覆盖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以及镇(街道)、村(居)的“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快速有效响应,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本市行政区域内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征求意见稿》提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评估制度,对应急演练全过程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应急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优化应急预案和演练方式方法。同时,在全民应急演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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