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调控楼市将实行“限房价,竞地价”土地新政
2017-10-01 09:35:49 来源: 齐鲁晚报
9月30日,淄博市政府网站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区域内商品住宅用地,将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防止房价过高。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淄博市将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重大政策意见。并强化区县政府主体责任,淄博市政府将依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市场交易异常变动等情况设定警示级别,分类对区县政府进行提示、预警;情况严重的,进行约谈和督导;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问责处理。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区县要及时提出分类调控措施。
加强供给侧管控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淄博将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管理,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实施差别化用地供应,改进住宅用地出让方式。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区域内商品住宅用地,要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加强销售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要严格商品住宅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要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要全面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止资金挪用、楼盘烂尾,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及变更撤销管理,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严防一房多卖、炒作期房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二手房交易监管。全面落实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实现贷款审核发放、税收征缴与网签备案合同相关联,防止交易欺诈、骗取贷款、偷逃税款等行为;全面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保证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要加大工作力度,将二手房与一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坚决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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