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济南楼市政策盘点:各区招生办法公布 重启公租房申请工作
2018-06-28 00:00:00 来源: 济南房地产网
6月济南各区陆续发布小学招生办法,学区范围也陆续公布,这牵动着不少家长们的心,另外,6月份利好政策也不少,重启公租房申请工作,发布租房合同标准,自由职业者终于可以缴纳公积金了,一起来看一下6月份济南楼市具体有哪些新鲜政策出炉!
1、又出新政!6月4日起济南新建商品房竣工验收实行“承诺制” 涉及供电、供暖、教育配套等细节
综合验收周期长导致的延期交房问题,是近几年购房者投诉的热点,也是让开发企业头疼的难点。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市城乡建设委调整优化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条件,明确具备临时用电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承诺6个月内完善正式供电的基础上,可先行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6月,济南各个区的小学招生工作陆续启动,目前历下区、天桥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已正式公布招生办法,高新区部分学校的招生工作也已经正式启动,学生家长可登陆各区教育局网站以及各个学校的官网查看学校招生动态,同时可打电话咨询各个学校的招生时间及注意事项。
6月19日,济南市重新启动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6月1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一系列文件,就今年公租房申请分配有关事宜作出详细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山东省住建厅会同山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其中明确规定,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租户可申请办理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
12日,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18年6月13日起,在齐鲁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办理了商贷的济南市民,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账户。从去年12月济南公积金中心推出该业务后,此前已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6家银行可办理商贷按月提取公积金业务。
12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获悉,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市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19号)文件精神,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制定出台《济南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7月16日起实施。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
济南推出“公租房一件事”线上申请服务
2024-10-28
-
存量房贷利率正式下调!注意利率几个新变化!
2024-10-25
-
一线城市房贷 已现利率“错位”,公积金贷款或“降息”
2024-10-24
-
央行公布!LPR下降至3.6%
2024-10-21
-
取消套内面积限制,泰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