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奖励费最少3万!济南这个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正在征求意见!

2018-08-10 13:15:50 来源: 济南日报

[ 摘要 ]按期签约交房奖励10%货币补偿款,再给予最少3万元搬迁奖励费。

按期签约交房

奖励10%货币补偿款

再给予最少3万元搬迁奖励费

……

天桥区政府日前发布公告

就天桥区政府西地块(原山东交通济南摩托车厂)

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范围:

东至天桥区政府、西至无影山东路、南至堤口路、北至建设用地北边界。

项目被征收房屋均为原山东交通济南摩托车厂房产,其中非住宅房屋约1.67万平方米,未登记建筑约1414平方米,附属物约4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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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法:

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根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均按每平方米35元计算,搬迁费一次性支付,临时安置费支付6个月;

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按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50元。

搬迁奖励费:

在规定签约期限签约交房的,搬迁奖励费按房屋价值的5%计算,最少3万元,最多300万元;

货币补偿奖励费:

规定期限内按房屋价值的10%计算,规定期限以外奖励2%。

其他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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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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