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气价咋定更合理?这回别再“佛系”了

2018-11-03 10:40:41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11月1日,市发改委发布《济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于2018年12月上旬组织召开济南市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

11月1日,市发改委发布《济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于2018年12月上旬组织召开济南市完善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核定配气价格听证会。

据了解,今年9月27日,市发改委曾发布《济南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当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当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8%时,销售价格相应进行调整。据了解,济南现行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是2015年12月3日实施,而此次修订的意见稿,将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区别制定政策。针对居民用气,原则上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今年8月份,省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以下简称“配气价格”)是指燃气企业在经营范围内通过公共燃气管网系统向用户提供燃气配气服务的价格,不包括燃气企业之间的管道运输价格。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分级管理。配气价格原则上每3年校核调整一次。如管道投资、配送气量、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校核。对新成立企业制定管道燃气配气试行价格,设计达产期后,价格主管部门应主动进行价格校核,并及时调整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记者了解到,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需24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5名,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10家,每家限定2人。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委托市建委推荐产生。专家学者由市发改委直接聘请。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听证会参加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等两种方式报名。电子邮件:11月5日9时至11月12日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一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报名邮箱:jnwjjgc@ 126.com。现场报名:11月5日9时至11月9日17时现场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1318房间。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填写报名表。联系人:刘慧 黄昌杰;联系电话:66608525 66608526。

此外,为配合济南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工作,市物价局还发布了《关于公开燃气企业成本的公告》,定于11月2日-12月5日公布燃气企业成本。据悉,共有3家燃气企业参加此次公告,分别是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济南济华燃气有限公司。

据了解,此前济南曾就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和轨交票价征集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但报名的人数都不理想,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座谈会公开征集6名市民代表,然而到了报名截止日期只有1人报名。有专家表示,市民参与度不高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听证需要专门到现场,不少市民因上班没时间。还有的是因为这些事情和自己关系不大,并不想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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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将召开地铁票价听证会

报名的27位市民中选12名

近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济南市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报名已于10月29日截止。据统计,共有27位市民报名参加听证会。物价部门将根据规定,在这27位市民中随机选取12名,并按照报名顺序确定5名旁听者,本月参加此次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物价部门应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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