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项证明材料取消 济南办集体户落户不再要单位接收证明
2018-11-03 10:44:16 来源: 济南时报
办理迁往单位集体户落户不再需要提交单位接收证明、开锁业备案不再需要提交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和优化,6项证明将不再需要提交。
这6项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包括: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核不再提交从事政法机关、军队或者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的证明。保安服务(含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公司设立审核不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办理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不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迁往单位集体户落户不再需要提交单位接收证明。开锁业备案不再需要提交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变更登记不再需要提交网约车变更使用性质证明。
-
济南唐冶街道高铁城X-2地块学校项目开工
2022-06-29
-
冯俊:价格走势企稳叠加政策支持,房地产低迷情况面临改善
2022-05-13
-
关注 | 山东发布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报平均每笔购房贷款可节约6.78万元
2022-05-05
-
【预售许可|周网签量|土地信息】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每周快讯(4.25-5.1)
2022-05-05
-
龙湖·雲峰原著|首个珠峰样板间又又又“爆仓”了!!
20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