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四部门联合查处非法网约车 司机理由五花八门

2019-04-04 10:12:31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针对前期市民反映济南西客站非法营运情况,济南市客管中心于4月3日,会同公安局公交分局、槐荫交警大队、西客站管委会等部门,在西客站二楼落客平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前期市民反映济南西客站非法营运情况,济南市客管中心于4月3日,会同公安局公交分局、槐荫交警大队、西客站管委会等部门,在西客站二楼落客平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行动暂扣3辆非法营运车辆,截至4月1日,济南共查扣223辆非法营运车辆。

3日早上9时许,济南西站二楼落客平台,一辆黑色轿车缓慢开过来,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经执法人员调查,车辆疑似一辆非法网约车。不过,这名驾驶员并不配合,说是受朋友所托前来送客,迟迟不愿意下车。

执法队员介绍:“该车驾驶员通过平台接单,乘客从银座颐庭酒店到西客站,车费69元,通过平台支付。该驾驶员现场无法提供车辆营运证及个人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将该车辆予以暂扣,进一步调查。”

9点38分,一名车主开车来到落客平台,里面有三位乘客,见到执法队员就掏出了网约车驾驶员证件。“别人托我来送的,我们是老相识,又不能不送,车钱给别人,我这次仅仅收了40块钱的油费。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不允许私人运营……”

执法队员说,这名车主虽然考了网约车驾驶员证,但是车主的车不合法,而且他们已经完成议价,属于纯粹的黑车,连非法营运的网约车都算不上。随后该车被依法查扣。执法队员介绍,本次行动从早上8点半开始,到上午10时许,出动执法人员15人,现场检查疑似车辆12辆,暂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3辆,依程序暂扣,调查、处理。

三个月共查扣223辆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去年网约车发生了几次恶性事件,那些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在行业主管部门未进行备案,出了事故都没处找,乘客遇到纠纷很难追责,因为我们无法掌握驾驶员的相关信息。”执法队员说。

而就在执法队员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或许是对执法态度不满意,或者是要着急赶高铁,有些乘客也并不是很配合。“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们只能慢慢做工作。”执法队员坦言。

记者从济南交通运输局客管中心了解到,截至4月1日,全市累计行动297次,出动执法人员2237人次,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23辆,查处长途黑客运班线6起。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