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路、经七路、泺源大街、高架桥有临停区
2019-06-03 10:09:34 来源: 生活日报
在经十路、泺源大街路段,此前交警部门已经设有“即停即走”点位,在上述道路有停车需求应该如何停?
根据《济南市区规范停行文明交通规则》,在经十路沿线路口的出口展宽处,地面喷涂有“即停即走”标志或者文字的区域,车辆应该在上述区域上下乘客;在经七路、泺源大街沿线主辅道绿化带出入口的闲置空间处,交警在地面喷涂有“即停即走”文字,出租车或者私家车、网约车接送乘客,应该在上述区域临时停车上下客。
此外,在济南市区顺河高架、北园大街、二环东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工业北路等高架桥上,交警在匝道合流、分流导流岛区域设置的“应急停车位”(用于车辆抛锚、应急车辆临时停放)以及城市快速路部分路段的展宽处导流线位置,为临停制定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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