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大交通枢纽停车费新标准定了!火车站首个半小时3元,单日最高120元
2019-12-19 17:51:59 来源: 齐鲁壹点
19日,济南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济南主要交通枢纽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济南火车站、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和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等六个交通枢纽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交通枢纽不区分白天、夜间时段,停车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车辆连续停放超过一日(24小时)的,以日为单位。
鼓励即停即走,实行累进递增收费。交通枢纽提供快速接送客通道的停车场不设免费停车时间;不提供快速接送客通道的交通枢纽需提供15分钟(含)免费停车时间。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的,每半小时的收费标准实行阶梯累进递增收费的方式,并设有单日最高收费标准。
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济南火车站
小型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的收费标准:第一个半小时3元/辆,第二个半小时4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5元/辆。
小型车辆第一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80元/日;第二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10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120元/日。
(二)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
济南高铁西站停车场
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的收费标准:小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1.5元/辆,第二个半小时及以后2元/辆;中型、大型车辆为5元/辆·半小时。
小型车辆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40元/日;中型、大型车辆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50元/日。
(三)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的收费标准为:小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2元/辆,第二个半小时3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4元/辆;中型、大型车辆第一个半小时5元/辆,第二个半小时及以后7元/辆。
小型车辆第一日最高收费标准为30元/日,第二日最高收费标准为6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最高收费标准为90元/日;中型、大型车辆第一日最高收费标准为50元/日,第二日最高收费标准为7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最高收费标准为100元/日。
各机动车停放服务单位应在停车场入口等显著位置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14规定:
小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
中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
大型车辆为: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本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停车收费为何这样调整,收费的目的是什么,又为何要以半小时为单位?
1、为什么要对济南主要交通枢纽停车收费政策调整?
济南原主要交通枢纽停车收费政策出台时间已久,其调控效果正在逐年弱化,政策的时效性与目前的实际状况产生了很大偏差,停车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济南火车站停车场车位数量严重不足,站内拥堵情况日趋严重,给往来乘客造成了极大不便。
鉴于此,必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减少站内车流量,缓解因停车位不足引起的交通拥堵,营造良好的站内秩序。
同时也是为进一步提倡市民理性用车,鼓励市民绿色低碳出行,从源头防治济南大气污染,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这样的前提下,相关部门联合行文对济南停车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2、此次调整收费的基本原则及目的是什么?
一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缓解交通拥堵。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引导社会合理用车,降低小汽车出行率,减少站内车流量,促进车站内道路顺畅。
二是贯彻公交优先战略。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促进市民出行方式转变,尽可能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出行,促进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减少城市污染。
三是保障公共资源充分利用,此次调价按照“短时停车收费予以优惠,长时间停车提高收费标准”的原则制定,采用停车收费阶梯递增的方式,鼓励即停即走,对于较长时间占用停车资源的车辆增加收费,以提高泊车周转效率,尽量满足市民短时停车刚性需求。
3、为何由原“1小时”变为现“半小时”计费?
一是借鉴国内部分城市的先进做法,解决好市民群众普遍反映的原收费政策中存在的停车“几分钟”按“1小时”计算停车费用问题,新政策缩短停车收费计时时段,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保障市民停车权益。
二是落实公共利益优先,新的收费政策中降低了半小时内短时停车收费标准,例如济南遥墙国际机场半小时内停车收费标准由5元降低为2元,济南火车站半小时内停车收费标准由4元降低为3元,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体现社会公平,满足市民接送旅客的短时停车刚性需求,切实降低了市民群众短时停车的经济负担。
三是鼓励即停即走,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通过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增加了第二个及以后半小时收费标准,鼓励即停即走,促使车辆更加高效、更加理性使用现有的停车位资源。
4、停车收费政策是以什么为依据制定的?
主要是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济南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参考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杭州、南京、青岛、成都、大连、沈阳等十四个副省级城市及全国重要城市主要交通枢纽停车收费标准,并结合济南主要交通枢纽实际情况及市民收入水平,制定本次济南主要交通枢纽停车收费政策。
5、这次停车收费调整进行了哪些工作程序?
为保证政策的科学性,在制定新的收费政策的过程中,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严格履行相关规定程序,多次会同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召开停车收费政策座谈会,并两次通过济南市发改委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完成政策文件拟定工作,经报市政府同意后,与市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印发出台。
6、明码标价牌需要公示哪些内容?
各停车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停车场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计费单位和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7、此次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范围?
此次停车收费调整范围为济南火车站、济南高铁西站、济南大明湖站、济南东站、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和济南遥墙国际机场等济南六个主要交通枢纽所属停车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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