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均等的落户机会!6月1日起济南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2020-05-28 11:02:46 来源: 大众网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城镇限制,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劳动力资源和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日前,济南市公安局结合济南户籍管理工作实际,出台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今天上午,记者在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细则》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窦庆福介绍说,这次改革以最大诚意为有意愿来济居住生活、就业创业各类人员创造了积极条件,全面展示了济南市开放包容、有温度的城市面貌特点。聚焦于充分释放户籍制度改革能量,更好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自贸试验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将进一步增强省会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引领力、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才人口有序流动,加强形成与“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人才集聚效应和人力资源支撑,助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窦庆福说,实行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后,提供了人人均等的落户机会,这些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使他们融入济南、服务济南,在济南安心就业创业,将有利于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细则》具体内容
《实施细则》是对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的细化延伸,并对涉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衔接调整,共分为六章二十九条,其中,详细介绍了六类落户途径的范围、地址和申办手续。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放开落户限制的含义及户口迁移原则、政策适用人员范围进行了说明。提出放开落户城镇条件限制,对有意愿在济从业、居住生活的居民,实行提供多渠道落户选择,并按户口迁移途径和原因分类登记备案的政策。
第二章是落户途径,是这次放开落户限制政策的重点,详细介绍了六类落户途径的范围、地址和申办手续。其中,按人才、居住、就业三类途径申请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迁济落户;按院校学生途径申请本人迁济落户;按投靠途径申请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迁济落户;最后是其他情形落户,是对按上述落户途径存在障碍的兜底落户途径。
第三章是政策衔接,主要是对涉及的各类集体户成员市内迁移、返乡就业创业落户政策衔接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第五章是办理流程和有关要求。主要对办理户口迁移工作流程、服务保障措施,及工作制度、监管、实有人口管理等要求进行了规定,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模式。
第六章是附则,对细则中有关词语含义、概念范围、相关规定进行解释说明。
据悉,新政策在6月1日正式实施后,为便利群众办理落户,避免可能出现的扎堆办理、排队等候现象,建议除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外,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平台“民生警务”或济南公安“e警通”或公布的户政部门工作日咨询电话,进行预受理和咨询,属人才或非驻济高校学生可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申办。
提供六类落户途径
我市将打破现行落户城镇条件准入限制,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落户政策。
市公安局副局级领导干部窦庆福介绍说,我市将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打破现行落户城镇条件准入限制,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落户政策。在尊重群众落户意愿的同时,提供人才、高校学生、居住、就业、亲属投靠及其他六类落户途径,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均在产权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可选择在租赁住房处、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引导有序迁移,实现户改成效与服务管理的有机统一。
同时,体现便民利民,扩大亲属投靠、随迁落户范围,将租房落户拓展至全市均可,创新实施了非驻济院校学生可在济落户。立足“说行办成,一次办好”,简化手续,流程再造,探索实施了相关落户证明告知承诺制,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取消分区域落户限制,实现了全市政策一致,市外居民和本市居民落户城镇享有同等待遇。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出返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外出农民工及经商人员,回原籍农村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等政策,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衔接和探索,积极推进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移制度。
将亲属投靠范围扩大至全部近亲属
据悉,此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我市将亲属投靠范围由原“夫妻、子女、父母”三投靠扩大至全部近亲属,将亲属随迁范围由原“配偶、未婚子女”扩大至配偶、已婚子女、父母。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耿锐介绍说,遵循有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房屋的均应在该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或使用权房屋的可区分不同情形,选择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的租赁住房处、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或其提供产权房屋处落户的基本规则,从而涵盖所有有意愿来济从业、居住生活的居民,确保应落尽落、有序落户。
对市外迁入和市内迁移政策进行衔接调整,取消了分区域落户限制,实现政策一致、普惠均等,市外居民和本市居民享有同等落户城镇待遇,均可按放开落户限制提供的相关落户途径办理落户。
将亲属投靠范围由原“夫妻、子女、父母”三投靠扩大至全部近亲属,将亲属随迁范围由原“配偶、未婚子女”扩大至配偶、已婚子女、父母。同时积极推进租购同权,将租房落户拓展至全市均可,最大限度提供了落户权益保障。
此外,济南立足“一次办好”,持续实施流程再造,将户口核准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准迁手续。完善容缺受理,除必备关键材料外,实行先受理、后补缺;探索实施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落户不再要求群众自行书写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只需群众签字确认,并对申请事项和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相关落户涉及的无产权房屋、无稳定职业、除直系亲属外确实一时难以提供的其他亲属关系、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落户等情形,可通过承诺或声明的方式进行证明,以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取向,极大便利群众落户。
将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洪山介绍说,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我市提供了六大落户途径。具体来说:
第一,按人才途径落户。取消中专学历人员参保限制、技术技能职级限制,扩大了人才落户范围,主要包括:“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各类专长型人才。”上述人员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可自愿选择在区(县)人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租赁住房处、就业地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第二,按院校学生途径落户。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扩展院校在校学生在济落户范围。《实施细则》规定:“驻济普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落户;非驻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在济南市、区(县)人才集体户落户”。
第三,按居住途径落户。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原则,有效解决在济居住生活人员落户问题,主要包括两类情形落户:一是“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人员,或近亲属拥有合法产权房屋(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且该房屋上无户口)供其居住的人员,在产权房屋处落户。有使用权住房的,参照本款执行”。二是“租赁居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住房的人员(限申请人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租赁住房处或租赁住房地的社区集体户落户。”
第四,按就业途径落户。与居住落户相承接,拓展了在济有合法稳定职业但无合法稳定住所人员落户通道,按照“就业地或居住地落户”原则,《实施细则》规定:“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人员,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或使用权住房的,可自愿选择在单位集体户、租赁房屋处、就业地或居住地(租赁房屋地或借住地)的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落户”。
第五,按投靠途径落户。充分考虑亲属之间的亲情关系,坚持以人为本,以投亲靠友的方式解决群众落户问题。主要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间的投靠,均可按照《实施细则》提供的范围和落户地址办理迁移落户。
第六,按其他情形落户。这是对按意愿落户政策提供的兜底落户途径。对通过上述途径仍存在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现借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落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群众申请落户时需要哪些基本手续?新政策提供了多个落户途径和落户地址,群众在选择落户时有何注意事项?记者了解到,群众只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选择的相关落户途径确认材料,即可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值得关注的是,济南实行有序引导落户。具体来说,在济有产权房屋或使用权房屋的均应在该房屋地址处落户,无产权房屋或使用权房屋的选择提供的其他地址落户。按《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落户范围和地址,选择其他地址落户时,需要注意的是:选择市区范围内租住房屋落户,是指租住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住房,可在租赁住房处或租赁住房所在的社区集体户落户,其中在该房屋处落户的需房屋产权人同意且无其他户口;选择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居住落户的也同样需要房屋产权人同意且无其他户口;选择在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近亲属家庭户、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地址落户,是指在本市无产权房屋的人员。为避免办理落户群众多头跑、来回跑,也便于户口登记机关确认落户登记地址,对于相关无住房情形、产权人同意落户情形,可通过声明和承诺的方式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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