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建筑“活”起来 济南计划投资155亿更新改造这个历史城区
2021-11-09 14:30:07 来源: 齐鲁网
计划投资155亿更新改造古城(明府城)、老商埠、上新街等历史城区;一批批老建筑重焕活力;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入选全国历史文化街区优秀案例名单……
自2020年10月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以来,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理顺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名城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一系列亮眼成绩,名城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
老建筑活化利用广受好评
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和乡村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9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中,对于名城保护目标如此阐述。
老建筑的活化利用过程中,修缮维护是关键一环。今年以来,济南已开展10处历史建筑的维护修缮。
现在济南多处老建筑“活”了起来。有的被作为纪念馆、博物馆对外开放,如蔡公时纪念馆、老舍纪念馆、宏济堂博物馆等;有的成为餐厅、剧院、书店,如小广寒电影院、老洋行、济南职工剧院等;有的经过修缮维护作为民宿、茶社或进行商业办公,如王府池子街9号张家大院、曲水亭街15号院和市中区公立街 13 号院等。
同时,为突出“泉水人家”特色,济南还以“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稳妥推进城市更新,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芙蓉街-百花洲历史文化街区2020年入选了住建部全国历史文化街区优秀案例初评名单,同时被文旅部公布为十二条非遗主题游线。
如今,济南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推向新高度。
根据济南“中优”战略工作计划安排,二环以内160平方公里老城区将打造成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泉•城文化风貌区、中央活动区以及名城旅游胜地。其中,计划投资155亿元,通过“留、改、拆”并举,实施古城(明府城)、老商埠、上新街等历史城区更新改造和提升。目前,已投入资金3.51亿元,古城(明府城)项目55.5亿元贷款已获国开行授信审批。“状元府”“督城隍庙”“题壁堂”等老建筑被依法征收并进行了改造提升。
完善配套政策保障,统筹协调事半功倍
亮眼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济南在完善名城保护配套政策、加强名城保护统筹协调上的努力。
“对于济南来说,实现这样的行动自觉,必须要正确处理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现实的短期利益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也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必然要求。”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济南始终“将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强政策保障,明确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思路、工作流程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济南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历史风貌保护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的若干措施》《济南市历史建筑修缮维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政策的有力贯彻执行,需要高效的统筹协调。
为强化济南城乡建设与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同,加强制度、政策、标准的协调对接,借实施“中优”契机,济南成立了“中优”城市发展格局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名城保护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总召集人,相关名城保护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研究推进重点工作。
督导检查、专家评审、交流研讨,名城保护全过程有效衔接
济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名城保护不可一蹴而就,需要持续开展调查、评估和认定工作,及时扩充保护对象,丰富保护名录。更需要推进保护修缮的全过程管理。
为此,除了“事前”的政策保障、统筹协调,济南还强化“事中”“事后”管理,从督导检查、专家评审、交流研讨等环节完善济南名城保护机制。
督导检查方面,济南建立了督导检查机制,将“名城保护工作监督检查”作为市级专项检查事项,由名城保护工作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名城保护督导检查工作;将名城保护工作列入市人大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名城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定期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监督检查。
名城保护效果如何,除了自我总结,还需要专家评审。为此,济南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市人大相关领导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域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拟由市政府制定的名城保护政策法规、拟调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关事项。
为集思广益,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牵头组织名城保护交流研讨,定期举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交流研讨会,为高质量开展名城保护工作明确思路和办法。组织相关名城保护职能部门开展《济南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名城保护政策法规专题培训,提高名城保护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水平。
引导“全民参与”名城保护让“传承保护”成共识
历史文化遗产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
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民参与。
为此,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广泛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名城保护。
自去年10月以来,济南建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信息管理平台”,研发了“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APP,设立了“名城济南”“济南古城历史街区”微信公众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原住民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志愿服务队,通过法律法规宣讲普及、活动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政策、知识、工作重点送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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