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一区域房屋征收!具体范围及补偿方案公布
2022-07-28 10:27:09 来源: 历城区人民政府
注意!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对山大南院危房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一、征收范围
东至山东大学南宿舍区内部道路,南至山大路公路局宿舍,西至山大路,北至山大南路,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山东大学南院宿舍区1-6号、11-14号住宅楼及沿山大路东侧房屋。
二、补偿方式
根据方案,征收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对于奖励及补助标准方面,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计),给予3万元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15%给予货币补偿奖励;超出该项目签约期限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该片区居民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实行异地安置,对档选房。安置房源为电建洺悦府6号楼、11号楼,为框架结构的高层住宅,房屋总计35套。
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
四、未登记建筑的认定和处理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由“济南市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认定意见。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五、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费用补偿标准
(一)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被征收人需二次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按上述标准支付二次搬迁费。
(二)临时安置费:每月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算,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因本项目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为现房,选择产权调换的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三)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照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4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300元。
(四)附属物补偿:被征收房屋配套建设的储藏室等附属设施,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货币补偿。
(五)房屋装修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装修档次和成新评估确定,按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可向评估机构申请装修部分的评估;自行拆除的,不予评估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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