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布

2022-11-07 10:29:47 来源: 济南市住建局-济南房屋征收信息网

[ 摘要 ]近日,历下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对后场街(十亩园街)道路提升工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近日,历下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对后场街(十亩园街)道路提升工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后场街(十亩园街)道路提升工程征收项目.jpg

房屋征收范围

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西起太平街,东至后场街(十亩园街)东头。具体门牌号码为十亩园街46号、48号,以上门牌包括副号、旁门及附属建筑物。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被征收房屋9户(个),总建筑面积约为849平方米。其中,住宅房屋8户(个),房屋建筑面积约584平方米;商业、住宅房屋1户(个),房屋建筑面积约118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约147平方米。

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与选择产权调换补偿方式的签约期限共计15 天。

征收补偿方式

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搬迁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货币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3万元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超过货币补偿签约期限的不予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产权调换签约期限内的前7日(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3万元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超出7日但不超出15日(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给予1万元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逾期不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不予奖励。

住宅安置房源

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就近安置,地点为:省粮食局甸柳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二期)安置房3号楼、4号楼、5号楼;省粮食局泺源大街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1号楼、2号楼。

 后场街(十亩园街).png

 后场街(十亩园街)1.png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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