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交车,济南最新通知
2023-06-24 20:37:40 来源: 济南日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鲁政办字〔2022〕110号文件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通知》并提出相关要求。根据该通知,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优质多元、智慧高效、绿色安全、健康持续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及在建里程达到280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9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多层次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差距不断缩小。
新建城市居民区周边道路港湾式停靠站规划建设比例应达到100%,已建成区域逐步实施港湾式停靠站改造,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改造比例达到50%以上。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90%。城市公共交通实行成本规制管理,100%建立完善补贴补偿机制和差别化城市公共交通价格体系。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行速度不低于16km/h。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0%,万人城市公共汽电车保有量达到18标台。
该通知还提出我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其中,加强规划衔接,完善步行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系统,建立慢行交通系统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有效衔接,推动城市绿色出行,引领低碳交通发展。具备条件的公交站点或周边道路应规划建设一定比例的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满足换乘需求。
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并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性条件。
鼓励以TOD为导向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对新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支持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综合开发收益可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鼓励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综合开发。
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与配套设施建设。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优先布局和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充(换)电站、充电桩等设施,支持公交企业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加快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科学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大力推进公交信号优先,逐步扩大公交信号优先范围,保证公交车辆通行优先权,逐步形成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切实提高公交车辆通行速度和准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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