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 济南老城区拟禁行摩托车
2015-11-13 09:53:15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拟禁小货车入慢生活街区和高架路
为有效改善大气质量,自2013年12月1日起,济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
而此次征求意见的新规,这一区域的禁行车辆还包括:载货汽车挂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畜力车。
此前的《市区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规定,大货车在济南市区行驶必须办理通行证。2吨及以上大型货车中,运送鲜活物品、冷冻食品、急需药品以及其他确需进出市区的,可办理白天临时通行证;2吨及以上大型货车确需进出市区的,可办理夜间临时通行证,每晚22时至次日早6时通行。对于2吨及以上的本地大货车,单位或家庭住址在市区禁行区域以内的,可以办理1个月、3个月、6个月通行证,就近出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限定的时速行驶,且禁止早晚高峰时间通行。
新规中,将大货车车型做了详细划分,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全天禁入二环内区域。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全天禁入老城区、城市高架路及经十路东至二环东路西至纬十二路段,早晚高峰禁入二环内区域(不包括二环路)。运输鲜活食品、电煤等保障民生及其他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载货汽车,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道路有公交专用道摩托车全天禁入
此前济南有27条道路分时段对摩托车限行,新规则规定,摩托车(包括电动三轮车)全天不得进入老城区,以及二环内设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不含路中心有BRT道的道路)及城市高架路。
目前,济南公安部门已在“济南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网站(网址:www.jnga.gov.cn)全文刊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电子邮件:jnsgaj1122@163.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897号,邮编:25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送审稿)》反馈意见”字样。
禁行规则完全版
载货汽车挂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畜力车禁止进入:绕城高速(北至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西至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南至绕城高速公路南线、东至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济南老城区拟禁行摩托车
1.二环路(不含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以内区域2.北至青岛路,西至齐鲁大道、顺安路,南至经十路(不含),东至潍坊路以内区域3.北至工业南路、西至奥体西路、南至经十路、东至凤凰路以内区域4.北至经十路、西至奥体西路、南至旅游路、东至奥体东路以内区域5.工业南路、工业北路、旅游路及城市高架路
轻型、微型载货汽车:
全天禁入:北至明湖路、西至趵突泉北路、南至黑虎泉西路、东至黑虎泉北路以内区域道路,城市高架路及经十路(二环东路至纬十二路)
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进入: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封闭式货车除外)运输鲜活食品、电煤等保障民生及其它情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道路通行的载货汽车,须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轮摩托车(含二轮轻便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燃油、电动三轮车)禁止进入:
北至明湖路、西至趵突泉北路、南至黑虎泉西路、东至黑虎泉北路以内区域道路
二环路(不含)以内区域设有公交车专用车道(不含道路中心线两侧设置的BRT专用车道)的道路及城市高架路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19座(含)以上大型客车通行,长途客运车辆及其他车辆不得驶入。BRT专用车道只准许BRT公共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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