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平顶山脚藏60亩大院 市民反映说是违建房东称有手续

2017-05-25 09:57:16 来源: 舜网

[ 摘要 ]平顶山东侧山脚下的二环东路7879号,有一处占地约60亩的大院,院内20有多栋楼,有汽修、餐饮、画室等。

平顶山东侧山脚下的二环东路7879号,有一处占地约60亩的大院,院内20有多栋楼,有汽修、餐饮、画室等。据了解这处大院所在地是浆水泉庄村集体用地上。有市民反映,此处院落内的建筑是违建,且建在山脚破坏环境。院落的房东则称,“都有正式手续”。据查,2007年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曾就此处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而对其下达处罚决定书。姚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是否是违建正在调查。

绵延山脚近600米,市民称是违建

平顶山位于历下区开元隧道南侧,2015年年末,平顶山山体公园建设完成,与千佛山、佛慧山、蚰蜒山、金鸡岭一道,构成了大千佛山风景区。山中绿树成荫,风景秀丽,是市民休闲娱乐、锻炼身体的好去处。在平顶山东侧山脚下,有一处门牌号为二环东路7879号的大院。院落绵延近600米,院内各色建筑林立,颜色不一、高矮不同的楼群在绿色的大山映照下格外显眼。

23日上午11:00,一阵刺耳的切割声从7879号大院内一处占地近百平米的二层汽修厂车间内传来,工人正在里面紧张地忙碌着。车间正对面是一栋二层砖楼,挂着的招牌显示这是家餐馆,但和隔壁的画室一样,都是铁将军把门。“除了这家修理厂,其他的店都不常开门。”院门口处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这处院落内有大小建筑20余栋,包含,餐馆、画室、汽车修理厂、工艺品店、写字楼

“这些餐馆、修理厂离着山这么近,排的污水会不会污染山体啊?”来此山上游玩的市民担心道,还有人担心山脚下大片的建筑会对山体、植被造成破坏,“这么多楼都没合法手续,是违建。”有市民说。

租客称未见手续,房主称房屋合法

“我是年初租的这里的房子,当时只是签了合同。”租客李先生说,2017年初他在院内租了两间大屋当做个人工作室,“合同是和房主直接签的,没看房子的手续,不过房主说都是合法的。”李先生表示当时只是租房,并未想太多。

“我们的房子都有正式手续,不存在问题。”面对市民的疑问,院内建筑的开发者表示7879号内建筑均系合法,并不是违建,“我们这片楼是招商引资的项目,是批准的。”但对于手续的具体内容,该开发者并不多说。

10年前国土局曾下处罚决定

“那块地是我们村集体用地,后来租出去了。”浆水泉庄村村委会一工作人员说,二环东路7879号所处的位置原先是一片山沟,后来村里出资,用砂石、渣土等建筑废料将沟填平,成了一块空地。2000年时,村委会和承租人达成协议,以每亩地每年6000元的价格,将60亩的土地租了出去,“租期是30年。”

据了解,协议之初,承租人曾表示租用土地是为建设农业科技园,“可随着建好的房屋陆续投入使用,我们村民才发现并不是这么回事,全是工厂、餐馆,跟农业一点关系没有。”不仅如此,村委会工作人员称,近几年来承租人连租金都未按时交付。查阅相关法律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该工作人员透露,国土局曾以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为由下达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只是后来为啥没下文就不知道了。”

知情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下达了济国土罚字(2007)第037号处罚决定书,该处地块地上建筑属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责令开发者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对其进行罚款。

是否违建姚家街办称正在调查

就村民所述问题,历下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2007年确实曾对该宗地块下达处罚决定,“当时是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处罚意见,要求被处罚人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处罚款。”至于处罚为何未执行,该工作人员解释应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处罚如未执行,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由街道办联系城管部门处理。”

至于这片土地规划,历下区规划局工作人员透露,二环东路7879号所在土地未来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例如后期可能涉及城中村改造,土地性质会变为国有,在我们的规划中这片土地为居住用地。”

对此,姚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答复,已就二环东路7879号相关建筑是否属违建展开调查,“该片地区确实可能涉及违建问题,我们已经联合浆水泉庄村村委会,对该处建筑进行摸底调查。”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处占地面积较大,地上建筑较多,需要逐一对其进行甄别。“确定哪些有手续,哪些属于违建。”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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