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济南一大波扶持政策来袭!
2017-06-07 09:21:10 来源: 齐鲁壹点
按照济南市“拆违拆临”工作要“阳光拆迁、兼顾民生、帮扶要跟上”的具体要求,济南市人社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在“拆违拆临”工作中再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充分发挥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确保在“拆违拆临”工作中托起民生保障底线,帮助“拆违拆临”工作中涉及到的需再就业人员及时、充分享受到就业创业帮扶政策,促进他们尽快实现二次创业和再就业。
摸清底数,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将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村(居)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作用,在6月底前,自下而上对全市因“拆违拆临”涉及到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再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创业调查,充分掌握“拆违拆临”中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岗位需求、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就业援助需求等情况,建立专门帮扶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主动为“拆违拆临”需再就业人员提供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建立动态调查机制,在新的“拆违拆临”片区,所在辖区要派专人及时跟进,确保调查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开展主动服务,实现“点对点”人岗对接在求职服务方面,济南市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将优先为“拆违拆临”中需再就业人员提供免费求职登记、免费岗位推荐、免费职业指导、免费素质测评、免费职业生涯设计等就业相关服务。市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招聘网站、民办职业介绍中介机构,也将加大岗位信息定向推送和上门推荐力度,实现“点对点”人岗对接。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还会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在“拆违拆临”相对集中的片区,集中为相关人员和用工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快速对接通道,引导企业把岗位送到失业人员家门口,定向开展招聘活动。为方便再就业人员求职,市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五、周六开展现场招聘会,为有就业愿望的“拆违拆临”需再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择岗机会。不方便现场求职的市民可登陆济南公共求职网上招聘平台(http://zp.jnldjy.cn),网上自主应聘求职。
政策组团送上门助推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为使“拆违拆临”中需再就业人员应享尽享济南市就业创业服务政策,人社部门将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创业贷款、创业扶持、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实施力度,让符合条件的“拆违拆临”需再就业人员应享尽享,通过政策帮扶,尽快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创业。
(一)积极组织定点培训机构深入街道、社区为“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拆违拆临”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每年参加1次享受政府补贴的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可在市创业大学和县区创业学院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
(二)“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自主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给予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政府贴息。充分用活“两创示范”专项资金,在2018年以前,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但有商业贷款记录的,也可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三)“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属于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4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执行至2018年年底。
(四)“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属于在2014年7月1日以后在本市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含创业者本人)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每个岗位5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五)各级创业孵化基地优先为“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场所,给予一定期限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属于2014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拆违拆临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000元/年房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吸纳“拆违拆临”再就业人员创业的,优先纳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估认定范围,优先向省级评定时推荐。新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奖励补贴不少于10万元。
(七)鼓励济南市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50”人员)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050”等“拆违拆临”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拆违拆临”就业困难人员,由各县区统筹规划,科学安置,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八)鼓励济南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招用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4050”“拆违拆临”中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单位)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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