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拆临、创城工作不力,济南各区多名干部被点名通报批评
2017-06-16 09:21:48 来源: 齐鲁晚报
一、天桥区泺口街道泺口社区党委对黄河森林公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卫生脏乱差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整治,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天桥区纪委责令泺口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给予泺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乔廷广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泺口社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泺口社区党委及党委书记于爱民通报批评;责令泺口社区党委对黄河森林公园负责人张茂进行职务调整。目前,黄河森林公园已闭园整顿,垃圾全部清运完毕,下一步将进行区域化改造提升。
二、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等单位,对市创城领导小组多次督办的舜义路环境整治问题整改进度缓慢,工作落实不力,交通秩序混乱。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济南市拆违拆临工作问责办法》,高新区纪工委对舜华路街道党工委通报批评;对舜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张庆胜进行约谈;对舜华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尚健诫勉谈话;分别给予高新区城管局汉峪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勇、高新区城管局园林绿化办公室副主任赵恩贤、高新区城管局环境卫生与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海行政警告处分。市交警支队纪委责成高新区交警大队党总支作出书面检查,对高新区交警大队进行通报批评。
三、媒体曾反映“顺河高架北延桥下车辆停放和桥下存在未覆盖的裸露地面上堆积建筑垃圾”“二环北路拆违后建绿透绿、桥下管理不规范、车辆随意停放”“新赵路路段布满尘土和砖石”“黄河泺口浮桥附近一处工地施工现场杂乱,建筑垃圾堆积”等问题。经核实,天桥区泺口街道党工委、李庄社区党委在拆违拆临工作中动作迟缓,导致垃圾清运和裸露地面覆盖不及时,管理不规范、不到位;天桥区园林绿化局对拆违后建绿透绿工作推进力度不够。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济南市拆违拆临工作问责办法》,天桥区纪委责令泺口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对泺口街道李庄社区党委及党委书记侯振国通报批评,责令李庄社区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天桥区园林绿化局党总支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目前,顺河高架北延桥下车辆已全部移出,拆除工作正在进行中,桥下垃圾已清理,裸露地面已覆盖;二环北路桥下绿化施工单位已进入,施工现场已进行围挡;新赵路施工产生的尘土和砖石已组织人员全部清运;黄河泺口浮桥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泺口街道已与相关责任部门联系,立即整改到位。
四、针对媒体反映的“济泺路绿地、二棉农贸市场占道经营”问题,经核实,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办事处、天桥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中队对正在整治的济泺路绿地、二棉农贸市场巡查力度不够,履职不到位,导致占道经营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济南市拆违拆临工作问责办法》,天桥区纪委责成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党工委,对南村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刘波进行约谈;对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二中队分队长马冬诫勉谈话。目前,该道路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关于“长途汽车总站路段存在黑摩的”的问题。天桥区官扎营街道党工委、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党工委在履行自身承担着打击“黑摩的”工作职责中履职不力,导致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天桥区纪委责成官扎营街道党工委和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六、槐荫区兴福街道党工委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绿地中央广场黑旅馆问题整改落实不力,问题长期存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槐荫区纪委责令兴福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对主持安监工作的徐鑫(副科级)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七、市中区六里山街道办事处玉函北区社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垃圾清理不及时,楼道玻璃破损,小广告乱贴现象严重,创城领导小组多次督导,仍未整改到位。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中区纪委责令六里山街道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对六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林秀丽(主持党工委工作)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对六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李芳忠诫勉谈话;责令六里山街道玉函北社区党总支作出书面检查;对玉函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薛锦辉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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