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明确 执行空白 底商餐饮治理难在哪儿

2017-08-01 10:00:51 来源: 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 摘要 ]济南唐冶新区银丰唐郡荷花园15号楼酒楼爆炸事件,让居民楼底商的餐饮治理难问题进入人们视野。

济南唐冶新区银丰唐郡荷花园15号楼酒楼爆炸事件,让居民楼底商的餐饮治理难问题进入人们视野。

“这里的底商没有独立烟道,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做产生油烟味的餐饮项目。”29日,银丰唐郡荷花园15号楼一居民刘女士向经济导报记者如此说道。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在现实中,很多新建住宅楼下面的底商在产品设计方面都没有设置专用烟道,且没有天然气管道,但各类餐饮项目却在这里普遍存在,这类问题如何治理?

各方都有苦水

7月29日下午,经济导报记者在济南唐冶新区银丰唐郡荷花园15号楼南侧看到,该栋楼西侧的底层商铺被围了起来。透过围挡缝隙往里面看,下面的商铺一片狼藉,门窗全部碎落。顺着商铺往上看,整个15号楼共二三十层,几乎每一家的玻璃都有受损。甚至与荷花园一路之隔的紫薇园也受到波及,一些住户的玻璃被震碎,一楼部分商铺因门窗受损也被围了起来。

7月26日上午,银丰唐郡荷花园15号楼下的明旭食府酒店发生一起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8人受伤,其中1名重伤员送医后7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爆炸威力巨大,业主们甚至担心爆炸冲击波是否影响整栋楼安全。为此,历城区及开发商已邀请山东建大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对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科学检测,初步鉴定受损房屋剪力墙未受损,目前正在对受损房屋的墙、柱、梁、板等进行检测。“楼体全面检测需要做很多项目和工作,28日已开展相关检测项目,最快一周内出具检测报告。”山东建大工程鉴定加固研究院副院长贾留东对外说道。

对于本次发生的爆炸事件,荷花园的业主及商铺经营者都有很多话要说。

前述荷花园业主刘女士向经济导报记者说,由于底层商铺没有设计排烟管道,一些开餐饮的商铺就私设了排烟通道,油烟会飘进上层住户的家里,上层的住宅业主此前对此已经很不满。而根据国家的规定,未设置独立排烟系统的底商是不能开带油烟的餐饮项目的。

本次爆炸事件发生后,很多住宅业主要求现阶段应该将底商带油烟的餐饮项目关闭。但到目前除了受损比较大的餐饮店关闭之外,银丰唐郡荷花园其他餐饮店仍在正常运营。

对于住宅业主们要求关闭底商带油烟的餐饮店的要求,经济导报记者采访了荷花园北侧一家正在营业的餐饮店,店老板也是一肚子苦水。“这个商铺是我租赁的,租房子时并没有人说过这里不能开餐饮店。而且,现在很多生意不好做,只有做餐饮还比较有保证。如果不开餐饮店,难道让大家都去开超市、理发店?”

管理银丰唐郡荷花园的物业公司为银丰物业,其相关负责人李洪伟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开设餐饮店需要很多审批手续,比如环保、消防、工商等审批环节。这些餐饮店手续齐全,物业并没有执法权,无权阻止大家开设餐饮店。

那么,在住宅楼的底商开设餐饮店,就真的无法可依吗?

法律规定明确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2012年11月实行的《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曾明确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9米的场所。

也就说,对于有底商的住宅楼来说,如果底商没有设置独立专用烟道,是不能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的;即使有独立烟道,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也不能从事此类业务。

而在2017年1月起新实施的《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上述条款被删除。

但是,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有这样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也就说,自去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明确规定,没有独立专用烟道或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不能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上位法,它的效力大于地方法规。即使最新实施的《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没有相关规定,没有独立专用烟道或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不能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也是很明确的,应该得到贯彻执行。”山东豪才律师事所务律师周长鹏向经济导报记者说道。

“一方面,如果底商的餐饮项目影响到上层居民的生活,上层居民有权举报或诉诸司法;另一方面,即使居民不举报,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也应该承担起监管的责任。”周长鹏向经济导报记者分析,同时为满足市场需求,相关楼盘在规划设计时也更应该贴近市场情况。

执行中存在错位

虽然相关法规非常明确,但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没有专用烟道或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开设各种餐饮项目是一种常见现象。

29日,经济导报记者来到位于高新区的中海天悦府小区。“下面大部分商铺都是餐饮,而且没有独立烟道,很多店铺都私设烟道进行排放,以至于有时候在家开着窗户就能闻到外面的餐饮味儿。”在中海天悦府居住的刘先生向经济导报记者说道。

在中海天悦府一楼商铺的墙面上,经济导报记者也看到一则“警告”:中海天悦府小区商铺因无独立排烟系统及楼体不隔音,故禁止商铺经营餐饮。”但实际上,经济导报记者绕着中海天悦府南北两个小区转了一圈,发现大部分店铺都是餐饮店。在中海天悦府北区,有两个店铺正在对外出租,当经济导报记者以租房人的身份进行电话咨询时,对方均说可以从事餐饮。“下面商铺都可以从事餐饮,放心干就行。没有排烟系统的话,在下面挖一个通道,排到下水系统就行了。”一个店主如此说道。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无论是中海天悦府还是本次发生事故的银丰唐郡荷花园,它们不仅没有独立排烟系统,也没有燃气管道接入系统。“这些楼盘在规划设计上就是不能从事带油烟的餐饮项目,所以就没有设计排烟、燃气系统。”济南一房地产界人士向经济导报记者说道。

另一方面,市场对餐饮项目的需求比较大。在中海天悦府底商从事餐饮业的周先生向经济导报记者说道:“我们这个地方距离软件园很近,在周围工作的人很多。每周一到周五,这里的生意都很好,很多人都过来吃饭。所以干餐饮的生意好,干其他的生意就没那么红火了。”

也就是说,根据法规,那些没有专用烟道或与居住层相邻的底层商铺,是不能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的,这些产品通常也没有设计与餐饮配套的燃气管道系统。但在现实中,市场对底商的餐饮业需求又比较大,而且相关监管也没有跟上。

“这里面存在错位,前期的规划设计没有更多考虑餐饮需求,所以在产品设计时没有相关配套。但在后期这些项目投入运营后,市场需求比较大,加上监管不到位,这就导致了目前的一些问题。”周长鹏向经济导报记者说道,“长期看,对底商的餐饮治理宜疏不宜堵,应该在前期的规划设计中把工作做得更细,避免项目建成后的一些不匹配现象。”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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