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区潘田片区要变样!13宗土地出让!规划出炉!
2018-05-21 09:36:10 来源: 天下泉城新闻
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济南市国土资源局5月21日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记者了解到,本次济南历城潘田片区共有13宗土地出让。这些地块以后将用作商业商务、娱乐康体、公园绿地和居住等。
下图为曾经撤销的二批次地块示意图,如今13宗土地出让,在之前的地块基础上略有调整,增加了部分地块。
历城区潘田片区A-3地块用于商业商务
历城区潘田片区A-4地块用于商业商务
历城区潘田片区A-5地块用于商业商务、公园绿地
历城区潘田片区A-6地块用于商业商务、公园绿地
历城区潘田片区A-8地块用于商业商务
A-3、A-4、A-5、A-6、A-8地块均须满足停车位配建须满足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个的要求,各地块间可统筹平衡。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满足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等设施。所有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设计须处理好经十东路、旅游路与莲花山之间的空间景观关系;建筑高度参照街区控规进行控制,并满足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沿韩仓河地块均须沿河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其中:A-5、A-6地块须沿地块北侧道路设置宽度不小于4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
历城区潘田片区A-7-1地块用于娱乐康体、公园绿地。须设置占地面积不小于4.3公顷的公园绿地,并统筹考虑滨河景观。
历城区潘田片区A-7-2地块用于娱乐康体、公园绿地。须设置占地面积不小于12.7公顷的公园绿地,并统筹考虑滨河景观。
历城区潘田片区B-2地块用于居住
历城区潘田片区B-4地块用于居住
历城区潘田片区B-15地块用于居住
历城区潘田片区B-16地块用于居住
历城区潘田片区B-17地块用于居住
历城区潘田片区B-18地块用于居住
B-2、B-4、B-15、B-16、B-17、B-18地块均须满足停车率不小于80%。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厕等设施。上述所有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均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划设计须处理好经十东路、旅游路与莲花山之间的空间景观关系;建筑高度参照街区控规进行控制,并满足航空主管部门要求。所有沿韩仓河地块均须沿河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的绿化开敞空间。须一并实施用地内的规划公用道路、绿地,并对外开放使用。涉及高压线地块须待高压线入地后方可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须满足相关规划管理控制要求,并符合省、市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地下人防工程的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其中:B-4地块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
B-15地块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
B-17地块须配建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配套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的室内副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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