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召开停车费调整座谈会!市民:核心区应错峰收费

2018-09-05 10:22:22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4日,按照规定程序,市物价局召开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座谈会,人大、政协、经营企业、政府部门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市民代表共10人参加座谈,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

4日,按照规定程序,市物价局召开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调整座谈会,人大、政协、经营企业、政府部门代表以及专家学者、市民代表共10人参加座谈,从各自角度出发,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市发改委就座谈会公开征集6名市民代表,但截至8月27日只有1人报名,因此此次座谈会仅有1名市民代表。

核心区收费标准合理吗?

征求意见稿:将停放区域分为核心、一类、二类、三类区域,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将黑虎泉北路、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北路、明湖路以内的区域划定为核心区,收费标准最高。小型车道路收费5元/半小时·辆,公共停车场收费4元/半小时·辆。

【应再涨】

经营企业代表、历下区停车运营公司经理李钢认为:“核心区半小时5元的标准还是偏低了。”他举例说,逢年过节泉城路堵得苦不堪言,越到节假日压力越大。他认为,应当保障核心区慢生活街区的体验。

“经常生活、居住在核心区的市民,是不是可以‘包月停车’?”李钢说,应该对常住核心区的居民有优惠措施,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工作在这里,如果按照小时计费,成本太高,应该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应错峰】

第一次报名参加座谈会,同时也是现场唯一市民代表的七里山街道朗北社区社工阎家宾表示,深圳、杭州、成都等地采取错峰停车收费,并且节假日和普通时间收费标准也有不同。“比如周一下午3点多,泉城路上车肯定不如平时多,是不是可以错峰收费?平时低些,到高峰期再涨价?”

区域划分合理吗?

征求意见稿:一类区域为历山路、经十一路、舜耕路、马鞍山路、经十一路、英雄山路、纬二路、经一路、明湖西路、明湖北路、明湖东路以内区域(含上述道路);二类区域为二环西路-二环北路-将军路-工业北路-工业南路-凤凰路-凤凰南路-旅游路-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含以上道路)以内。

【CBD应划进一类区】

李钢认为停车分区的划分应该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房价。“高新区、CBD附近的租金都是很高的,停车费是不是也应该提高,可以提高到一类区。如果不用价格杠杆调整需求,很多人可能开着车就去了,难免会造成交通拥堵。”李钢以舜泰广场为例,刚开始舜泰广场是2元/小时,找停车位很难,涨到了4元/小时之后,确实能找到停车位了。“你看现在奥体对面的停车场,多少人把车停到这里,然后去写字楼办公,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

【二类区范围应缩小】

阎家宾对于区域的划分也有自己的见解,他认为二类区域几乎囊括了济南的主城区,但事实上,济南南边的停车泊位利用率并不高,“可以把二类区改划为北面以小清河为界,南面以刘长山路为界。”

位于济南奥体中心的大型停车场

●各自有理

道路停车——“再高些”

李钢表示,在道路资源稀缺的现状下,道路泊位的停车收费价格可以更高些,而且是临时的、弹性的。“道路资源应该给确实有需要的人临时停放车辆。比如这里有个公共洗手间,需要临时停车解决下问题;再比如说这儿有个商店,就是没有停车场。”在白天,就是应该把道路泊位提供给这样的临时停放车辆,并且应该把道路资源体现在价格上。“在国外,道路泊位是限时的,基本上是4小时以内。”

交通枢纽——“再降点”

“飞机场、火车站等地是群众出行的刚性需求,停车收费标准能不能再降低些。”交通运输委员会代表王立嵩在座谈会上表示,带着行李乘公共交通有所不便,应该适当降低停车收费的标准,满足市民需求。”同时,王立嵩认为轨道交通换乘站附近的停车收费标准也应适当降低。“我们鼓励市民去换乘轨交,如果换乘站附近的停车收费标准较高,则达不到规范交通管理的目的。”在王立嵩看来,制定政策的目的不是为了收费,最终是为了改善城市交通。

●众口一致

收费乱象成“槽点”多位代表建议统一机制

经营企业代表、槐荫区停车运营公司经理王亚卿表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在老旧开放式小区中体现的比较明显。“有时候可能物业拦了个线就能收费,也有的物业禁止外面的车进入小区。还有些小区乱停车堵得消防车、救护车都很难进出。”她认为,这种老旧开放式的小区也可以纳入政府的统一管理,“这样不仅改善了停车环境,更重要的是降低安全隐患。”

“不管是政府投资还是社会投资的收费设施,只要是公共停车场,都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王立嵩表示,因为对于广大市民来说,他不知道是谁建设的停车场。对此,政协委员、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副处长张健也认为应该明确收费主体,在他看来,市民并不清楚停车费到底给了谁?“这样也可以避免乱收费、多重收费。”

阎家宾则认为,自己并不清楚哪里有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大约有多少停车位,他希望能有APP或者平台向市民发布,“应该有一个大数据向市民发布,哪里有停车场,多少车位,收费标准是多少?”

“停车收费政策是不是应该对欠缴费的用户有所制约?”王亚卿表示,自从2016年济南市实行电子收费政策后,作为运营部门,每月都有欠缴费的用户,此次征求意见稿应在政策上有补充。

济南将取消所有路内停车位

“目前济南市的停车泊位缺口为60.4万个。”座谈会上,市物价局副巡视员潘云表示,截止到2018年5月底的数据统计显示,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16.8万辆,汽车超过了204.2万辆,其中市区汽车保有量近145.2万辆;市区共有停车泊位113.8万个(其中配建停车泊位106.7万个,公共停车泊位5.4万个,道路停车泊位包括小区微循环停车泊位1.7万个),按国际通行做法车辆和停车泊位1:1.2的比例计算,我市市区共需停车泊位174.2万个,停车泊位缺口为60.4万个。

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多,交通拥堵状况越来越严重,亟需通过多种方式来缓解市区特别是核心区域严重拥堵现状。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逐步减少路内停车位,直至取缔。“最终的目的是还路于民。”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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