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医保门诊、门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期到了

2018-12-21 10:00:41 来源: 齐鲁壹点

[ 摘要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12月24日(下周一)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治疗需要进行门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截止期为2019年1月底。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12月24日(下周一)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按治疗需要进行门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登记,截止期为2019年1月底。

每年可变更一次 只需带本人社保卡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人每年可以变更一次定点医疗机构,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可在变更期间内,携本人社保卡(门规证)到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定点自动替换原定点。没有变更需求的则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医保系统将默认参保人选择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12月变更的次年1月开始在新定点就医,1月变更即时可以在新定点就医.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变更需求,但在1月份已经在原定点发生了门诊统筹或门规费用的参保人将无法办理变更定点登记。

以下情况可选择多家门规定点医疗机构

门规人员如有以下情况的,可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但选择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不得超过一家:

患有Ⅱ类病种中的“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眼科疾病”的门规人员,可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诊疗。如参保人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合并“肝硬化”病种的,合并病种应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患有Ⅰ类病种的门规人员,可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如参保人患有“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合并“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病种的,合并病种应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上述门规人员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门规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诊疗。

门诊看病省钱有妙招

因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门规和门统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就医。而门诊待遇主要解决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日常治疗,治疗费用相对较低。因此,参保人在选择门诊待遇定点时,选择诊疗价格相对低一些的社区医疗机构或者一、二级医院,不仅节省单次治疗费用,而且起付线门槛更低,医疗费可以尽早进入报销范围。此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还能领取治疗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的七种免费药。

追问新闻

有的门规参保人既想新签约一家专科的定点医疗机构,又想变更原来的定点医疗机构,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答:对同时患有专科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患者在办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时,要按照“先专科后其他的”变更顺序进行办理。如果同时患有Ⅰ类病种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人员新增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Ⅰ类病种的,登记地点为三级综合性医院,顺序为先到三级综合性医院,再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如果社保卡丢了,那怎么变更签约定点机构呢?

答:社保卡丢失不影响变更门统、门规定点机构,参保人在办理了社保卡正式挂失手续后,只需要凭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民医保参保人想要变更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规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期是什么时候?

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门诊统筹定点变更期为每年的9-12月,门规定点变更期为每年的12月。

新闻链接: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门规的报销比例表:

普通门诊统筹,是对参保人在定点普通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起付线以上部分予以报销。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tmptitle

2019年1月1日起,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2400提高到3000。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规定病种与住院医疗费用累计,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tmptitle

2019年1月1日起,在一个医疗年度,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门诊规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

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规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40万元以下(含40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和40万元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