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名下车辆号牌可互换 仅限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

2019-05-28 09:50:09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 摘要 ]6月1日之后,如果大家名下有2辆车,并且是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就可以互换车牌。

车牌号可以互换了!6月1日之后,如果大家名下有2辆车,并且是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就可以互换车牌。今年4月,公安部推出10项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5月27日,记者从济南市车管所了解到,经过前期准备,济南落实10项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6月起相关业务开始办理。

异地分科考试只可申请一次

内地居民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初次申领和增驾业务,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关于异地分科目考试,学员在驾考期间只能根据需要申请一次,不能反复多次变动。”市车管所业务指导科科长毕于波介绍。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对于已受理未考试或考试科目一未合格的,可以在申请地车管所再次直接申请,无需再回原申请地车管所退办,系统会在现申请地申请受理成功后自动退办原申请地的业务。

“我在老家报名缴费考了科目一,现在想在济南继续考试,驾校必须是原来老家的驾校吗?”对于类似疑问,公安部新发布的内容给出了回答:“可选择现居住地任意驾校继续学习,剩余科目费用按照现居住地考试收费标准缴费。”

济南成车辆网上转籍试点城市

“异地通办”业务还包括“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车辆转籍异地可办”“摩托车全国通检”。

其中,“车辆转籍异地可办”方面,将非营运小型、微型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2018年9月1日的15个扩大到2019年6月1日的120个,“济南此次就被纳入到新的试点城市,这样市民办理车辆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更方便了。”毕于波说,办理此业务可以在转入地通过互联网申请或直接到车管所申请,也可以在转出地车管所申请。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摩托车也施行“全国通检”。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持行驶证和交强险(车船税),可直接申请免检合格标志,无需在行驶证上签注检验有效期。

同一车主名下车可申请互换号牌

据了解,此次要落实的10项新举措中,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一是号牌号码可互换,针对的是同一登记地同一车主(单位或个人)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也就是说,两辆车都是小型车号牌,车牌是蓝色的,就可以互换;如果一辆是黄色牌照,一辆是蓝色牌照,就不能互换。换号牌号码的车一年内只可以申请互换一次,不是说想换就能换,无限制换。”毕于波说。此外,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群众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车管所只核对税务部门提供的车购税的网上信息,不再审核收存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实现完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