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拨付首批“水质”生态补偿资金

2019-06-18 10:31:16 来源: 经济导报

[ 摘要 ]1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起山东省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近期,根据生态补偿办法和全省140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2018年监测数据,山东省财政向各市拨付了首批6.89亿元生态补偿资金。

16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起山东省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近期,根据生态补偿办法和全省140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2018年监测数据,山东省财政向各市拨付了首批6.89亿元生态补偿资金。
  此次举措可谓有奖有罚。一方面,根据各市考核断面达标情况、水质同比改善情况和水质类别提升情况,省级向各市拨付补偿资金6.89亿元,对水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进行激励。
  另一方面,根据各市水质恶化情况、考核断面断流情况和水质类别劣于Ⅴ类的情况,省级向各市收缴赔偿资金2.02亿元,让各市为水环境恶化“埋单”,用强有力的经济手段倒逼各地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建设“碧水”家园。
  据悉,为促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2019年起,山东根据各市国控和省控考核断面水质同比变化情况和达标情况,开展省对各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其中,断面21项考核指标年平均浓度全部达到年度水质考核目标的,可按照断面数量获得16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断面达标基本补偿资金。 
  此外,山东还开展水质同比变化补偿(赔偿)。单个考核断面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氟化物等4项考核指标月浓度同比改善1个百分点的市,省级给予4万元的补偿;4项考核指标月浓度同比恶化1个百分点的市,向省级缴纳5万元至200万元的赔偿资金。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生态补偿奖罚分明,以考核激励的办法促进环境改善。例如,断面水质月浓度劣于Ⅴ类水质的市,按照每断面100万元向省级缴纳赔偿资金。又如,对跨市的饮用水源地出境断面进行考核,省级每年对达标的市给予400万元补偿,相应不达标的市,每年向下游市赔偿400万元。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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