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楼加装电梯,9月起执行新办法!这些区也享补贴

2019-08-27 13:15:40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由试点转为常态化实施阶段。

《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由试点转为常态化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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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开展试点工作。两年多时间,开工和竣工数等各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

据最近数据统计,全市5个试点区共有704部电梯已完成规划审查手续,开工建设513部,其中321部电梯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发放财政补助资金5203.75万元。

仅今年上半年,完成审批276部,开工建设251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12部。作为今年济南市政府公开向社会承诺的2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建设200部”的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新出台《办法》与过去的《办法(试行)》相比较,适用范围有所调整。新出台的《办法》除适用于原有市内5个行政区和高新区管委会及南部山区管委会的基础上,增加了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和钢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原有的地方性法规执行区。

新发布的《办法》维持了增设电梯民主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安装电梯的意向和初步设计方案先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再由街办、社区有针对性靠上协调,最终让全体业主一致书面同意意见,在此基础上,牵头部门跟进指导,再进行设计、报批、施工。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业主民主协商的积极作用,既能确保增设电梯工程的顺利施工,也能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办法》第七条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属地责任,做好增设电梯工作的政策宣传、指导协调工作。社区居委会应发挥好居民议事会的民主协商作用,积极化解业主之间关于增设电梯的矛盾纠纷,协助业主统一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认识。”

为确保增设电梯工程的依法合规,《办法》第二十四条作了“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的规定。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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