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10月底前全面实施

2019-09-02 16:57:27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 摘要 ]省医保局日前发布《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办材料、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10月底前全面实施。

省医保局日前发布《山东省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实现省、市、县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统一事项名称、统一申办材料、统一经办方式、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10月底前全面实施。

这次统一全省经办服务对职工医疗保障、居民医疗保障、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等18类34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细化、精简优化、流程再造和规范统一,申办材料整体精简了32.3%;所有的经办事项办理时限整体压缩了45.5%,比国家规定的时限压缩了53.8%,特别是34项服务事项中即时办结的达到了21项,占比为58.8%。

“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申办材料由原来的13种削减为7种;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从国家法定时限45天压缩至15天;医疗费报销、生育待遇申领均从国家法定时限30天压缩至15天,从2020年4月1日起,缩减为10个工作日。”省医保局局长张宁波介绍,以前参保人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资金需要根据办理原因的不同分别提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解除劳动合同书或调动函等资料,现在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即可完成办理;对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倍感不便的异地就医备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实行承诺制,对不能不便提供申办材料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书面承诺即可办理。

预计9月底前,省、市两级医保服务事项移动终端功能开发完成,年底前省直和16市完成省统一开发的基础版部署,80%以上的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可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2020年8月底前,除医疗费手工报销、个人账户资金提取等暂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全部实现对公业务“网上办”和个人业务“掌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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