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金融机构集聚、跨境投融资开放……济南出台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20条”
2019-10-09 14:43:53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9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日,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管部制定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4个方面的20项措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济南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张华在发布会上介绍称,《实施方案》在吸引外资金融机构集聚方面,主要是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去年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了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12大举措,今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委公布了11条最新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对于这些措施,央行明确表示“鼓励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先落地”。因此,在方案中明确提出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取消银行等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积极吸引知名国际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等落户济南片区,加快形成国际优质金融资源集聚态势。
在促进跨境投融资双向开放方面,《实施方案》首先是深化跨境结算便利化改革。包括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减少企业出口收入入账环节等。其次,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重点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主动争取承担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大力支持跨境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租赁、跨境金融资产转让、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等人民币跨境业务,打造人民币结算重要结点。另外则是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探索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业务试点,支持片区内保险法人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境外投资等,积极推动我市跨境金融便利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跨境资金结汇使用更便捷、结算成本更低、跨境投融资渠道更丰富。
在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方面,《实施方案》包括支持有条件的金融企业交叉持牌,开展综合经营业务;鼓励本地法人银行与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面向企业提供“股权+债权”投融资服务;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鼓励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开展基金管理服务专项改革创新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在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方面,《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建立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监管机制,加强异常交易监测等,探索建立适应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实施方案》如何落地?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张海清在回答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说,《实施方案》提出的20条措施,一条主线就是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的便利化,由于跨境金融领域方面的职能都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行使,市级没有这一权限。下一步,将全力争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外汇管理局的支持,积极获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对济南片区的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围绕跨境金融创新,在借鉴全国其他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出台配套措施及操作指引,指导济南片区金融机构及企业扩大本外币跨境使用,加快济南片区金融市场国际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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