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 8月1日起楼道内禁止停放电瓶车 违者最高罚款1万

2021-07-04 18:23:42 来源: 济南公安

[ 摘要 ]国家明确了!把电动车停到这些地方最高罚款1万!

注意

国家明确了!


楼内停放电动车要罚款啦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法律责任一章中

新增了7项消防行政处罚

其中提到:

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禁停电动车.png

详细内容如下: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对其进行处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再次郑重提醒!

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定要不要把电动车或者电池

带入电梯或停在楼道、楼梯间!

切记!安全第一!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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