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版“房票”要来了!

2024-09-26 14:15:43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济南市天桥区房屋征收拆迁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明确房票所有人可以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

济南部分买房的小伙伴有机会用房票了?近日,《济南市天桥区房屋征收拆迁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房票所有人可以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期房;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车位、储藏室等可售用房),但不包括二手房。房票限定在天桥区行政区域。目前,《意见》征求已结束。据悉,这是济南首次试水“房票安置”政策



房票安置征集意见

使用期限最长12个月


在今年初,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将积极探索房票政策”,何时“靴子落地”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完善天桥区住宅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迁群众多元化的安置需求,结合天桥区工作实际,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济南市天桥区房屋征收拆迁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房票安置作为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模式的一种补充形式,在住宅用房签订房屋征迁协议生效后,由区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迁人,且在特定时间、地域和范围内用于购房兑付的一种记名结算凭证。在票面内容和价值方面,房票实行“一票一码”,票面包括项目名称、征迁协议编号、房票编号、房票所有人(被征迁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房票票面金额、房票核发日期、兑付截止日期等内容。房票票面金额与房票票面价值相同。


《征求意见》明确,房票限定在天桥区行政区域(不含起步区直管范围部分)内使用,具体使用办法按照具体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房票所有人可以选择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期房;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车位、储藏室等可售用房),但不包括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必须与房票所有人一致。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定,票面购房使用金额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认定,房款可高于票面金额,超出房票结算金额的部分由购房人自行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房票自核发之日起生效,使用期限最长为12个月。每张房票实行一次性兑付。房票的结算金额包括房票票面金额与购房补贴。按照“公开报名、择优选择”的原则,由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发布通知并加强监管,天桥区行政区域(不含起步区直管范围部分)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愿报名。由天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制作“房票安置授权项目”标识,在房源库所在项目售楼处醒目位置展示。



城市更新主战场“吃螃蟹”

一次性补贴房票使用金额10%


天桥区旧厂区、旧市场、旧住宅、旧村居多,占到了辖区的一半以上,城市更新资源数量和规模全市最大。去年,制定了城市更新五年推进计划,提出了“123456”的城市更新思路,将全域划分为24个城市更新单元,策划了39个城市更新项目、14个城中村项目和5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根据最新消息,当前天桥区全力推动城市更新,以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为主战场,持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实施城市更新暨城中村改造“百日攻坚”行动,重点突破王炉北辛、丁太鲁新徐、桑梓店六村、泺口二期四大片区,启动9000余户、250万平方米的拆迁。截至目前,共签约3150户,拆除面积近80万平方米,总体签约拆除率达到95%以上。目前,天桥区王炉北辛片区安置房项目已于6月开工,丁太鲁新徐、桑梓店六村、泺口二期安置房将于10月底前启动建设。


房票安置作为一种创新的补偿方式,拓宽了“安置选择”,在原有的补偿标准上,被拆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可获得额外的政策性奖励。以此次天桥区房屋征收拆迁房票安置来看,《征求意见》提出,自房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次性给予房票使用金额10%的补贴。逾期未使用的房票,不予补贴。房票所有人所购买的商品房价格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剩余部分可兑付现金,但兑付比例不超过房票票面价值的10%,购房补贴按照用于购买商品房的房票使用金额的10%计算,可一并兑付现金;房票所有人所购买的商品房价值高于票面金额但低于房票结算金额的,剩余部分可兑付现金;房票所有人所购买的商品房价值高于房票结算金额的,由房票所有人承担相应差价。


有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背景下,房票安置的推出,加速潜在住房需求的转化,平衡市场供求关系,对于各方的利益诉求都有兼顾,不失为一种积极的模式探索。


超40城落地“房票安置”

去库存“新招”刺激交易活跃度


溯源起来,今年初,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定调“2024年住建系统重点工作”,其中“2024年山东省将积极探索房票政策,通过发放房票及住房消费券、减免税费等方式降低购房成本、稳定市场预期”就曾引发广泛讨论。今年3月,天桥区也传出过房票安置的消息,其实在去年12月底,济南市天桥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就曾赴温州市考察交流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和城市更新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由此可见“房票安置”工作一直在推进中。


今年以来,放眼全国,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超40城出台落地“房票安置”政策,其中广州市、上海市均由郊区启动试点推进,目前均已有少量房票发放使用,未来房票安置政策有望进一步扩围并落地。1月5日,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在石围塘征拆现场开出全市第一张房票,标志着广州成为全国率先推行“房票安置”的一线城市。8月22日,上海金山卫镇横浦村集体土地动迁一群众获得001号“房票”,可自主灵活选择商品住宅。9月23日,江苏宣布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建立房票安置政策体系。


山东同样有地方试水“房票”政策,1月15日,聊城市茌平区“房票”政策正式实施,茌平区发出首张“房票”。持有“房票”者可在网上房源库进行选房,选择商业开发项目房源的,按照原住宅房屋5%、原商业房屋10%、原法人单位5%给予政策性补贴,并且同时享有金融配套政策、契税减免政策及义务教育保障政策等。


4月初,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指出,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完善货币化、“房票”安置模式,房屋被征收群众可持“房票”购房,房企可持“房票”兑付现金。房票可转让,可拆分、组合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随后,《关于在青岛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安置的通知(试行)》推出,再次明确了在全市房屋征迁项目中推行房票补偿机制。


有专家分析称,“房票能够汇集、锁定住房需求,从而提振住房消费,未来房票安置政策有望进一步扩围并落地。而通过和住房以旧换新等方式,也能够更好发挥去库存和提升交易活跃度的作用。不过,实际落地后,实施效果和可持续性仍需进一步观察。”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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