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长:改革城市执法体制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2016-01-12 09:22:32 来源: 人民日报

[ 摘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从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公众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等角度,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治理模式,逐步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

(三)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意见》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始终,通过强化为民意识,落实惠民措施,提供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四)促进城市转型发展的必然选择。《意见》顺应城市转型发展的大势,推动城市管理和执法理念转变,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县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综合执法,加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

三、《意见》确立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意见》提出,到2017年年底,实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意见》从七个方面明确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匡定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明确部、省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推进市、县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推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下移执法重心。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执法力量配备,严格执法队伍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协管队伍管理,塑造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改进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机制,将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完善城市管理。提高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能力,规范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优化城市交通管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应急管理水平。整合信息平台,构建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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