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
2017-10-12 11:51:51 来源: 济南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 摘要 ]10月11日,济南市建设、国土、规划、民政、房管五部门联合发文,明确今后新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等“五同步”原则,未与商品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房企开发的楼盘将拿不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也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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