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了20年!济南这270余回迁户终于拿到房产证
2017-11-08 16:24:55 来源: 生活日报
11月7日上午,房产大厦4楼会议室内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天桥区泺安路环翠小区的几十名居民代表,把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济南市房管局(城市更新局)。
“我们盼了20多年的房产证,总算发到手了!”居民代表张先生说,1992年二环北路拓宽时,他们被拆迁异地安置,房子住了几十年,证一直没给办,现在终于一块石头落了地。
(11月7日,领到房产证的居民代表把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房管局。 记者 赵国陆 摄)
回迁20多年 没房产证
感谢你们,我们这270多户老百姓拿到了房产证。”7日上午,来自环翠小区的30多名代表,把一面写着“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关爱百姓为民办事”的锦旗以及两张大红的感谢信,交到济南市房管局(城市更新局)副局长陈红和征收拆迁管理处处长王继国手里,感谢他们为居民解决了压在心里多年的一大难题。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他已经领到了房产证。早在1992年,北外环(现在的二环北路)拓宽改造,他和泺口一带的几百户居民被拆迁了。当时还属于北园镇的管辖范围,其中270多户被异地安置到泺安路也就是现在泺口街道办事处对面的环翠小区。
“拆迁之前,我们在泺口的房子是有房产证的,拆迁时给收回去了。1996年,回迁入住时,我们按照每平米70元交了房款,拆迁办也给出具了凭证。上面写着办理好产权后领钥匙上楼。但是,我们领了钥匙这么多年了,房产证迟迟没办下来。”
另外一位居民说,全家就这么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心里就是没底,这些年来,想卖房都没法卖,光嘴上说这房子是合法的安置房,拿不出证就没人理会。隔壁的河务局宿舍是有房产证的,在二手房市场上就不是一个待遇。
(1996年,政府出具的房款收据和回迁手续,承诺“办理好产权或租赁手续后领钥匙上楼”。记者 赵国陆 摄)
历史遗留问题 办证落空
据济南市房管局(城市更新局)征收拆迁管理处处长王继国介绍,环翠小区的安置房源是由当时北园镇下属的一家开发公司提供的,这家公司早已不存在了。随着拆迁指挥部撤销、相关人员调动,加之安置房建设手续不完善、相关资料保存混乱等原因,房产证办理问题也落入了空当。
2011年,为解决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我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房屋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济建发〔2011〕24号),开辟专门通道为2006年12月1日前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房源办理确权登记手续,主要解决各项重点工程涉及的无证安置房。
这一政策让回迁居民看到了希望,一大批项目房屋确权手续办理工作随后启动,回迁户们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房产证。但到2014年准备为环翠小区办理房产证时,按照当时拆迁安置相关政策,私房进行产权调换,居民需缴纳200元/平米的产权调换费。这意味着拆迁户们在已经交齐购房款的基础上,还得按新政策多掏一两万元费用。
270多户领证 心里踏实
环翠小区的270多户居民自然不同意,“当年交钱时,就得给我们办房产证,为什么又让再交钱?”当年的事没有办结,如今政策已发生改变。办证的事又搁浅,居民们奔波近三年反映。今年上半年,他们找到济南市城市更新局求助。
“当年,这些回迁户为城市建设做出了贡献,不能让他们再吃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老百姓的合理诉求。”王继国表示,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与信访部门、天桥区政府多次协调沟通,分析研究症结所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尊重历史,依据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和政府承诺,按现有程序,解决这批回迁户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位60多岁的老人说:“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终于拿到手了,以后住得心里踏实了!”
(记者 赵国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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