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网约车不能在济南靠活了!3月13日前将完成清理

2018-02-06 09:13:33 来源: 齐鲁壹点

[ 摘要 ]2月5日下午,济南市城市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与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联合召集济南市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召开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告知会。

2月5日下午,济南市城市客运管理服务中心与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联合召集济南市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召开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告知会。会上通报了两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发展告知书》。告知书要求,已接入平台的非本市号牌车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在3月13日之前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车辆的清理工作。

会议重申了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许可条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驾驶员的具备条件,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网约车新政规定进行整改的时限和要求。两部门联合要求各网约车平台公司自觉履行经营主体责任,主动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抓紧整改,守法经营,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并与济南的神州、首汽、滴滴、易到、爱召车、呼我出行、万顺等7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分别签订了守法经营责任协议书。

《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按照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

记者了解到,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经营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活动。严禁为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自实施细则施行之日起,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新接入未取得许可的车辆、人员从事网约车经营。

2月1日起,实施细则正式实施,网约车车辆需为济南本市号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龄需低于一年,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要高于11.5万元,车辆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营运不超过8年,行驶至60万公里直接报废。

《关于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发展告知书》中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各自上报的整改计划有序清理已接入平台的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确保在规范期内或取得经营许可30日内清理完毕。对于已接入平台的非本市号牌车辆,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在3月13日之前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加快推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车辆的清理。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守法经营。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主动接受、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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