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拆违春季风暴!整治楼顶标识,一楼一名,不能放楼顶,不鼓励用红色...

2018-03-08 01:11:00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和去年济南市大量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不同,这五个大红字不属于户外广告,而是楼宇名称,属于牌匾标识类。牌匾标识包括楼宇标识和店招牌匾两大类,它没有户外广告那么强的营利性,更多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指示牌。

牌匾标识在城市街头比比皆是,

它的设置水平,直接影响一个城市的形象,

而济南市的牌匾标识存在

“数量多、设置乱、品质差”等诸多问题。

3月6日,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街道联合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余人,

对位于明湖路与县西巷交叉口一处3层楼顶上进行拆除,

拆除面积100余平方米。

“明湖新坊巷”楼顶大红字拆了

“明湖新坊巷”五个楼顶大红字正在被拆除

和去年济南市大量拆除违法违规户外广告不同,这五个大红字不属于户外广告,而是楼宇名称,属于牌匾标识类。牌匾标识包括楼宇标识和店招牌匾两大类,它没有户外广告那么强的营利性,更多的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指示牌。

上午9:30,在县西巷北端的楼顶拆除现场,几名施工人员小心翼翼地用氧焊将大红字的铁制支架一段段分割,再用绳索固定,放至楼顶平台。

该标识位于3层楼体顶部,高约3米,一共三块,分布在楼体的南侧与北侧。无论在县西巷还是明湖路,看上去都十分显眼。

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明湖中队队长方学进介绍,根据《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的相关设置标准,为提升“一环一湖”景区整体形象,今年1月份,执法队员对辖区内主次干道上所有楼宇顶部的字体标识进行了摸底排查,逐一登记造册。从摸底结果来看,辖区内共有28家商户、42块楼顶标识不符合标准和要求。

方学进说:

“年前,我们就对这28家商户、42块楼顶标识下达了拆除通知。截至目前,已有商家自行拆除20余块。”

大红大蓝的招牌显得太土了

在济南市城管局广告与夜景亮化管理处处长赵纳新看来,济南牌匾标识存在数量多、设置乱、品质差等问题。

赵纳新说:

“济南的牌匾标识在设置位置、色彩、形式等方面,还没有体现出和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水平同步的水平和档次,部分大红大蓝的招牌显得城镇化,整体比较低端落后。”

尤其是去年7月份,《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出台后,对全市牌匾标识的尺寸、色彩、位置提出精细化要求。

要求一楼一名不能设置在楼顶

按照《专项规划》要求,济南市楼宇名称要求一楼一名,名称可以设置在楼体上,但不能设置在楼顶,不鼓励使用红色等。这就意味着。济南市所有的楼顶标识,均不符合新规划要求,需要进行挪移。

目前,济南市牌匾标识的整治已经有了初步的时间节点。济南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构)筑物顶部楼宇标识及店招牌匾的拆除整治;年底前,市内六区基本完成主要街道、重要片区牌匾标识的整治提升。”

不仅仅是城市楼顶标识的整治,

春节过后,济南市各县区迅速掀起拆违风暴,

3月1日至6日集中拆除违法建设11万余平方米。

在济南南部山区,

一处8000余平米、占用基本农田

且无合法手续的非法生态园被拆除。6日,锦绣川厫而村生态园被拆除。

据了解,廒而村生态园始建于2011年,是一宗占用基本农田、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建设。该工程在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以及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廒而村基本农田12余亩,建设钢结构大棚及附属设施8000余平方米,用于餐饮娱乐。

锦绣川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土地进行了依法处置,要求其限期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罚款11万余元。后其产权人以种种理由逃避,一直未依法恢复原貌。今年,锦绣川办事处找到该产权人进行谈话,最终产权人同意拆除。多次沟通后,制定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的和谐拆除方案。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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