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进入司法程序 济南天桥区边庄片区依法实施强制搬迁

2018-07-17 09:17:54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7月13日上午,根据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天桥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边庄片区改造项目边庄小区22号楼1-201室被征收房屋实施司法强拆。

7月13日上午,根据天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天桥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边庄片区改造项目边庄小区22号楼1-201室被征收房屋实施司法强拆。至此,边庄片区国有土地上932户被征收居民仅剩余一户滞留户,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

边庄片区改造项目是济南市市级棚改重点项目,总用地面积224.7亩,涉及国有土地上被征收居民932户。该项目于2016年4月作出《房屋征收决定》,2016年5月依法依规全面启动片区征迁。在征迁工作中,绝大多数被征收居民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征迁工作,主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

截至2017年12月完成征收签约930户,签约率达到99.8%。但个别被征收居民提出超出政策范围的不合理诉求,主张不正当利益,不达目的拒不签约搬迁,影响了征迁工作推进和安置房建设。大量在外过渡居民纷纷要求加快征迁进度及项目建设,让漂泊在外的居民早日回迁。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项目指挥部报请天桥区政府启动司法征收程序。征收人员与边庄小区22号楼1-201室被征收人经过多次约谈及反复沟通,始终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天桥区政府于2017年9月29日对其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于2017年9月30日依法向被征收人送达,要求被征收人限期签约搬迁。而被征收人未在该决定书规定期限内履行搬迁义务,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按法定程序履行催告义务且被征收人仍拒绝搬迁后,天桥区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向天桥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桥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听证,于2018年6月25日作出《行政裁定书》,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这次依法强拆,天桥区城乡建设委、综合行政执法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北园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单位)联合行动,周密制定预案、专户提存补偿资金、妥善预备周转用房,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监督下,严格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该房屋进行了依法强制搬迁及拆除,促使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全面“清零”进入倒计时。按照项目推进计划,片区安置房将尽快开工建设,被征收居民回迁安置有了确定的时间表。

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司法强制征收作为有规可依的强制执行手段,是征收观念和制度上跨越性的进步。司法强制征收的过程,也是对被征收人加强宣传引导及“普法”教育的过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房屋征收并给予合理补偿,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政府的职责。被征收人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为一己私欲或以不合理诉求阻碍正常征收的,政府可以申请依法强制执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选择,也是彰显法治尊严的应有之义。

在省、市棚改重点项目北湖片区,天桥区政府对为数不多的滞留户已全面实施了司法征收程序。工作中坚持从严从实从细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法定程序,确保全过程依法依规。目前已分多个批次对大部分滞留户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司法强制征收进入“加速度”状态。原来靠“拖延战术”给政府施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想法,已经没有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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