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试点为安置房办证“解扣” 首批征收回迁居民喜领“房本”

2018-09-28 09:24:50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 摘要 ]“我第一个拿到的!很高兴,很激动!办了证,心里也踏实了。”今天上午,在历城区隆悦花园小区,70岁的刘庆柱拿着红红的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我第一个拿到的!很高兴,很激动!办了证,心里也踏实了。”今天上午,在历城区隆悦花园小区,70岁的刘庆柱拿着红红的不动产权证书,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刘庆柱是历城招待所片区改造项目935户回迁居民之一。作为全市首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历城招待所项目共涉及被征收居民1019户,项目于2011年8月19日正式启动征收,2016年3月回迁。从1983年起就一直在此居住的刘庆柱,选房时用一套101平方米的多层单元房,换了隆悦花园2号楼的一套大房子。

回迁安置房不动产证办理问题,是近年来困扰回迁居民的一大问题。在得到可以办证的通知后,刘庆柱第一批提交了相关资料,并第一个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房本”。截至27日,该项目已累计发放办证资料172户,审核上报资料112户,其中包括刘庆柱在内的80多户回迁居民拿到了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市国有土地上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征收拆迁安置房总共有6000来户。随着这次办证试点启动,全市其他安置房项目的办证工作也将全面展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征收拆迁管理处处长王继国告诉记者,关键在于市里从政策上给安置房办证“解了扣”。在办理程序上,根据新的政策,相关单位纳税和回迁居民办证并行,纳税问题不再作为办证前置条件,也就不再成为办证的制约因素;在手续要件上,只要安置补偿协议真实有效就可以办理;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被征收人已经去世,已故被征收人的直系亲属持产权人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代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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