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购置二手房暖气过户不用愁 特困家庭可享受采暖优惠

2018-11-14 09:39:41 来源: 生活日报

[ 摘要 ]记者在济南热电客服中心了解到,近期有许多用户来电咨询有关暖气过户业务的具体流程。这也引起了济南热电的高度重视,希望可以为广大用户做一次系统的解答。

记者在济南热电客服中心了解到,近期有许多用户来电咨询有关暖气过户业务的具体流程。这也引起了济南热电的高度重视,希望可以为广大用户做一次系统的解答。那么用户在购置二手房后,究竟如何办理“暖气过户”业务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听听济南热电的工作人员怎么说。

答疑解惑:办理过户业务,新房主可携带身份证(代办人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新房产证(不动产产权证)到济南热电各客服大厅或济南热电与山东济华合作网点进行办理,我们将与新房主重新签订供热合同。无房产证的用户,需提供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在这里提醒广大用户,在变更房产证前请及时查询房屋的各项费用是否已经结清,并与原房主交接好相关供热事宜。用户如遇有任何用热疑问,均可通过济南热电24小时客服热线67812319进行咨询。

接下来,就看看今天还有哪些供暖问题吧。

一、制锦市小区、鲁能康桥、中海国际等小区用户,2017—2018采暖季办理了用热报停,咨询本采暖季如何开通用热?

热电回复:针对2017—2018采暖季办理了用热报停业务,本采暖季想要恢复用热的用户,只需在2018年11月15日前全额缴纳本季采暖费,我公司工作人员会在用户缴费后24小时内联系并到家中开启阀门,无需再办理用热开通业务。同时,针对往年报停用户,本年度无用热诉求的,也无需再办理报停业务,我公司会默认为本采暖季续报停。

二、文贤居、清雅居等小区用户表示自己属于特困家庭,咨询采暖费有什么优惠?

热电回复:根据济南市物价局文件济价格字【2008】113号文第五条规定,“对我市持有《城市居民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仍执行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季每平方米19.5元的标准。”用户可携带当年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房主身份证(代办人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房产证(文贤居、清雅居小区用户可持入住证明),到各客服大厅或济南热电与山东济华合作网点进行办理。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证件姓名需对应一致,如不一致可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申请人当采暖季只享受一套住房采暖缴费优惠。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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