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叽,用地审批一年多没办利索

2018-11-23 11:46:55 来源: 齐鲁晚报

[ 摘要 ]22日,记者从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将三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2日,记者从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规违纪问题,并将三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政府办事效率低下

影响企业手续办理

本次通报了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高鹏霄、副主任兼投资促进部部长高晶宇、投 资促进部副部长刘丽长期未完成企业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问题。

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某企业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时,服务意识不强,督导协调不力,配合衔接不畅,应予积极推进而未认真履行职责,相关文书会签时间长,办事效率低,导致该项目至今没有完成征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高鹏霄受到约谈处理,高晶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刘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商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增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清军,调控和市场监测科负责人吕涛因为履职不力,拖延为企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问题被通报。

2018年7月13日,某企业通过法院司法拍卖拍得商河县孙集镇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河县国土资源局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措施不力,未依照相关规定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应予立即办理土地手续而未办理。直至9月30日,济南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后,才为企业办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11月,李增禄受到约谈处理,张清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吕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承诺事项未及时公布

10名政府干部被问责

通报中还包括商河县、历下区、章丘区、济阳区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公布农药经营许可“一次办成”承诺有关事项问题。

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全面深化“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改革实施方案》和市编办《关于调整部门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列入“只跑一次”的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其中包括农药经营许可事项。  

商河、历下、章丘、济阳4县区相关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直至2018年10月济南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查组指出时,才将该许可事项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

2018年11月,10名责任人员受到问责处理。其中,商河县编办副主任商丽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审改办副主任于共彬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历下区农业经济办公室主任韩黎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历下区信息中心主任朱海宏、历下区价格认证中心主任谢承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章丘区农业局副局长李德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付忠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济阳区农业局副局长周波、赵东峰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原执法大队大队长高丙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民营企业座谈会部署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从企业和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改起,从企业和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当好“勤务员”“店小二”“守夜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金牌政务环境。济南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将进一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做到“一次办成”改革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持续释放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问责的强烈信号,激发责任担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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