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施工扬尘管理不到位,情节严重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8-11-30 09:50:03 来源: 齐鲁壹点

[ 摘要 ]29日,济南市政府网公布了济南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

29日,济南市政府网公布了济南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方案。记者从中了解到,在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济南已经明确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及各区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持续下降。

重污染企业在市区,不仅影响城市空气质量,对企业的发展也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此,济南将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逾期不搬迁的予以停产。推动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采取转移重组、域外搬迁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继续推进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济钢阿科力化工有限公司、济南钢城矿业有限公司等10家工业企业搬迁关停。

在推进清洁取暖方面,济南将按照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3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天然气需求,优先推进市区散煤清零。同时,济南还要坚持先立后破,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按照国家、省要求,完成冬季清洁取暖建设任务3.3万户。

扬尘综合治理的效果对于济南的大气污染防治意义重大。济南将严格降尘考核,各区县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济南要求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并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实施扬尘污染帮包责任制。

每到冬季,都是污染严重的时期。济南将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重点对钢铁、建材、铸造、炭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同时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针对钢铁、建材、炭素、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3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

济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区县空气质量改善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各有关部门每月3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区县,按照有关规定约谈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同时,济南将把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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