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急着买房子! 山东这三类人今后可领租房补贴

2019-02-21 09:55:09 来源: 济南日报

[ 摘要 ]到城市里打拼,却因收入、积蓄等原因暂时买不起房子怎么办?

到城市里打拼,却因收入、积蓄等原因暂时买不起房子怎么办?

消息来了!今后,山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将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按月或按季领取租房补贴,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

根据2月13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山东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扩容,拟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此前,济南曾一度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范围,但此后因房源有限,政策调整后不再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租房。

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对象,则限于本地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对其他住房困难人员的保障问题,近年来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一直在进行住房保障政策调研,打算将上述几类人员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根据即将出台的这个指导意见,我市将及时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将上述三类人员纳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确保好政策落实到位。

征求意见稿对不同类别的保障对象提出了初步认定标准——

特困人员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家庭,且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且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且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且在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地城镇户籍、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无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毕业一定年限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指:持有本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当地无住房、稳定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标准 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按照分档保障的原则,不同类别的保障对象,将研究确定相应的住房、收入、稳定就业年限等准入条件,实行不同的保障政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家庭优先保障,城市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则实施分层级差别化的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保障方式方面,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应采取实物保障;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保障为主,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实物保障为辅。各地也可结合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空置情况和保障对象意愿,灵活落实保障措施。

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各市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确定补贴发放规模和发放对象。

制定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政策时,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保障对象的收入和房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测算并分档确定住房租赁补贴额度标准,原则上住房租赁补贴占市场平均租金的比例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比例应基本保持一致,并随市场平均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不超过3年调整一次。

保障期限方面,新就业无房职工累计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保障对象条件,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其他保障对象不设定累计保障期限。

保障面积方面,各地要结合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数量和当地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面积标准等情况,合理确定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且不超过租赁房屋面积。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