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新政!济南新型产业用地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2019-03-13 09:35:28 来源: 济南日报

[ 摘要 ]为保障我市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我市出台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暂行意见,新供的新型产业用地除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还可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但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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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用地、供地等相关土地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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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出台意见 

新型产业用地多方式供应

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二、我市印发通知 

建立农村闲散土地数据库

用三年时间完成盘活利用

济阳区作为全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区县

提前至2020年6月底前

全面完成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任务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暂行意见

为保障我市新型产业发展用地,我市出台关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用地的暂行意见,新供的新型产业用地除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还可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但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

新型产业用地类型如何分类?

我市明确,在现有城市规划地类中“工业用地”大类下,增加新型产业用地类型,即融合研发、创意、设计、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配套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在办理供地和不动产登记时,新型产业用地土地用途表述为“工业(新型产业用地)”。

新型产业用地原则上在产业园区、功能区和重要发展廊道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安排,中心城区“中疏”范围以内、城市中心及次中心核心区域以及其他对功能业态、建筑风貌有明确要求的区域原则上不安排新型产业用地。

在土地出让方面 

意见要求,除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外,新供的新型产业用地还可通过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土地,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但不得和住宅用地捆绑出让。企业在新型产业用地上可配建生产服务及小型商业、职工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5%,配套用房的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其中,配建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不得转让、抵押。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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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

据悉,在对全市农村闲散土地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济南将建立农村闲散土地数据库,利用3年时间完成盘活利用,其中今年完成工作总量的20%,2020年完成40%,2021年完成40%。济阳 区作为全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区县,将提前至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任务。

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将坚持“一村一策”“一地一策”的原则,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宗地具体情况,主要通过补充增加耕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保障乡村生态用地、保障文体设施用地这些方式分类盘活利用。

通知指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建设用地的农村闲散土地,要优先用于农村交通水利、医 疗卫生、居家养老、取暖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旅游休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把盘活的闲散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通知指出,盘活的闲散土地可用于农村文化中心、文化广 场、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所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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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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