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棚改旧改、征收拆迁…2019济南住建系统要干这些大事
2019-06-03 09:35:15 来源: 济南日报
6月1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重点工作推进大会召开,2019年济南将全力推进51个棚改项目,新开工安置房4.44万套,整治改造358个、约721万平方米、9.5万户的老旧住宅小区……
具体任务
(一)发力民生改善
1.紧抓棚改旧改推进。优化完善棚改旧改政策,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存量安置房源统筹调配,推进土地“招拍挂”安置房配建,用足用好棚改专项债,积极破解融资和房源两大难题,推广历下零散棚户区改造经验,出台二环路以内棚改攻坚实施方案,加快推动中心城未改造棚户区建设。强化分类指导,加快计划项目启动、启动项目拆迁、拆迁项目开工、开工项目建成、建成项目入住。今年全力推进51个棚改项目,新开工安置房4.44万套。
2.加快推进征收拆迁。修订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范政策执行与工作程序,强化一线指导服务;加大依法强制搬迁力度,抓好新项目启动、老项目扫尾清零,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实施。全年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10600户,拆除面积151.9万平方米。
3.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编制完成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申报方案,以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市级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机制。通过盘活存量、适当新建等方式增加租赁住房房源。完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房源纳入平台管理。开展主城区住房租赁价格测算,探索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规范住房租赁交易行为。
4.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调整出台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提高保障标准,优化审核程序,鼓励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住房问题,全年发放租赁补贴4010户以上。做好公租房实物需求调研,多渠道筹集房源,建立常态化申请机制,逐步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推进人才安居工作,力争筹集3000套人才公寓,先行开展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发放。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研究。
5.推进老旧小区整治。结合拆违拆临、杆线整治等行动,整治改造358个、约721万平方米、9.5万户的老旧住宅小区。已整治小区实施巩固提升,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6.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制定电梯加装技术标准,简化、完善手续办理,落实议事制度,积极化解业主矛盾,探索以租代建新模式,年内开工建设200部电梯。
7.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进四级物业管理体制落实,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相融合的“红色物业”管理模式。继续推行物业标准化建设,试点服务质量评价和酬金制,完善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出台《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调研起草《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8.推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强综合协调与政策配套,强化主管部门担当,全年争取解决100个城市建设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完成全市约3成存量。把好政策制订与执行,推进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建房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健全完善农民工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措施,推广建筑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立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
(二)发力产业发展
9.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编制2019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出台“一城一策”调控方案,建立“供需平衡、库存合理、价格平稳”的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
10.做大做强建筑业。深入落实省政府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加大指导扶持力度,激发建筑业发展活力。鼓励引导本地企业整合资源、增资扩股,加快打造千亿级“航母”企业和“济南建造”高端品牌。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地大型建筑企业在济“落户”,加快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建立完善优势骨干企业外埠施工推介机制,支持本地企业“走出去”发展。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试点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及时发布建筑市场价格指数、造价信息,进一步健全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涨跌风险分担机制。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完善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培育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400亿元、增加值870亿元,继续领跑全省。
(三)发力品质提升
11.加强供热燃气保障。制定完善近期热源规划建设方案,加快唐冶、西客站等热源厂扩建,充分挖掘既有集中供热设施与管网潜力,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新能源供热项目,弥补城区集中供热热源缺口,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强化民营供热企业监管,积极协调推进自管换热站、老旧小区供暖问题解决。加快城区天然气高压外环管网、次高压管网建设,推进管道天然气市域全覆盖工程。全力推进中石油俄气东线气源引入工程、LNG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缓解冬夏季天然气用量严重不均衡问题。
12.推进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强化督促协调,推进中心城区111所学校开工、建设。
13.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政策宣传,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区县加快项目审批。
14.推进特色街区建设。做好“1+5”特色街区综合更新后续工作,全面完成黑西路趵北路特色街区更新二期工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5.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指导手册。
16.开展道路杆件标识整治提升。出台《道路杆件标识整治技术导则》,制定三年整治行动方案,精心打造黑西路、趵北路、经十路、旅游路、纬二路、舜华路等样板路。
17.开展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利用。结合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序推进历史建筑产权回购及保护利用。
18.提升勘察设计水平。开放市场,鼓励海内外顶尖设计机构与本土院所协同设计,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泉城特色提升建筑设计品质。创新建筑设计招投标方式,优选一流专家顾问与一流设计团队。大力推选全国、全省勘察设计大师,鼓励建筑设计评优。建设行业大数据中心,推进行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
19.提高工地管理水平。落实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实施高水准的工地管理,推行绿色施工、物业化管理模式;提升工地围挡,打造靓丽的城市风景线;推进裸土绿化和“撤网覆绿”,打造花园式标杆工地。
20.强化扬尘治理。在工地管理督查检查、科技治尘、标准提升、处罚问责上全面加力。坚持扬尘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办日查夜查不放松,进一步完善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强力推行土石方联合审验、帮包责任人、分类挂牌管理、施工许可扬尘治理承诺制度,建立省、市工程联动监管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督查。对黑榜工地、黑渣土车零容忍、严处罚,坚决落实媒体曝光、动态管理、一票否决、清出市场等七项规定,力保空气PM10指数不增、排名稳中有升。
21.加强地下管线管理。制定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和管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地下管线档案追缴,提升城市地下管线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应急防灾、信息平台建设及应用。
22.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出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意见,理顺路、水、电、暖、气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23.加强城建资金管控。优化城建预算编制和实施,保重点、保民生。强化城市维护建设项目全过程绩效评审,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双监控”,确保资金效能。做好新规下配套费征收、追缴。
(四)发力安全质量
24.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开“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规模以上施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有效运行。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协调推进建筑用砂石料场建设,制定出台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强化装饰装修质量管控,有效消除渗漏、空鼓、裂缝等常见质量问题。严把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关,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履行分户验收责任。推行住宅“两书一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微信二维码)。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设备、高处作业吊篮等危大工程监管,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两个“十不准”规定,严格管理要求,对违规行为处罚精准到位。
25.深化燃气安全治理。提请《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立法,研究制定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配套政策。督促落实部门和区县监管责任,深入排查各类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指导企业加快清理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推进危旧管网改造,开展细致入微的燃气安全宣传。
26.抓好直管公房维修防汛。开展直管公房安全普查,制定房屋维修计划,抓紧推进汛前抢修和防汛准备,确保直管公房汛期安全。
(五)发力环境营造
27.推进审批改革。落实全国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会议要求,制订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材料和流程标准化。
28.推进权力下放。持续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做好对区县承接权力下放的指导、支持,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对等保障机制。
29.改进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加强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批后动态核查,引入第三方辅助监管服务,完善信用体系,建立“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市场监管模式。
30.优化项目服务。主动对接、上门服务重点项目、实体经济项目,优化提升容缺预审、先行进场招标、跟进质量监督、建成即使用等服务措施,实行包容监管、审慎处罚。紧盯项目开工,探索分类制定绿色通道标准。落实用工用料等政策措施,促进工程建设降成本。
31.优化水气暖报装。建设水气暖报装与服务监管平台,实现水气暖报装数据共享、业务通办,打造“一站式”“零跑腿”报装服务。
32. 提升清洁供暖。优化实施我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坚持“以气定量、以电定量”“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原则,积极争取提高农村清洁取暖补贴额度,因地制宜发展空气源、地源、生物质等新能源供热方式。全年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650万平方米。
(六)发力乡村振兴
33.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全面监测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扎实推动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协调推动户籍、土地、资金、产业等政策举措,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产业协同发展、设施互联互通、服务均等同质。
34.推进小城镇建设。高质量推进1个新生小城市、2个重点示范镇、12个特色小镇培育试点和创建,深化完善规划策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注重“三生融合”,强化特色产业支撑,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县域村镇建设,加强小城镇建设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35.推进美丽村居试点。结合美丽乡村齐鲁样板示范村建设,推进13个美丽村居试点创建,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
36.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800余户,完成全部涉农街道约5.1万户农厕改造,建设改造农村公厕440余座。全面开展农村改厕排查整改,做到台账清晰、质量过关、数量达标,加快建立维修服务、清运服务、利用处理三项制度。
37.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管理机制,尽快形成省、市、区县、镇、村五级保护开发管理体系。结合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古村整体保护开发。
(七)发力科技创新
38.打造智慧住建。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住房建设深度融合为方向,以建成国家新型智慧住建标杆城市为目标,整合现有25个信息管理系统,实施“1134”新型智慧住建建设,建成一个大数据中心、“一张图”管理系统,打造综合监管与指挥调度、业务协同综合办公、“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个基础服务平台,形成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管理、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综合信用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综合管理四个综合业务支撑系统,实现住建工作全覆盖、数据全共享、业务全协同、服务全上网、办公移动化。
39.打造高水平微信公众服务。开通济南住建微信公众号,围绕市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商品房买卖、公租房分配、房屋质量、物业管理、供热供气等热点问题,提供贴心、高效的咨询、引导,让住建服务“触手可及”。
40.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行装配式建筑设计标准化,大力推广应用钢结构及装配式建筑全装修,落实棚改安置房、政府投资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标准,培育发展产业园区、生产基地。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8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30%。
41.加快绿色建筑发展。鼓励新建建筑以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示范建设。鼓励发展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绿色建材,培育壮大绿色建材产业。建筑工程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列为评优、评奖及示范立项的必要条件和企业资质、信用评定的重要参考。加强高层建筑太阳能一体化应用,推广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90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建设项目“两证一书”海绵城市指标把关落实。
42.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施550万平方米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确保到年底完成3年20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推进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改造,继续探索公共建筑改造模式,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完成100万平方米公共节能改造。稳步推进农村房屋保温改造试点示范,实施110万平方米农村房屋节能改造。
43.提升建设科技发展。围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物业管理等领域加强科技管理,开展新技术应用示范活动,加快科技成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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