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学校体育场地将向社会开放,公休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2019-08-06 09:32:19 来源: 齐鲁壹点

[ 摘要 ]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等时段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日前,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等时段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

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2019年起,设立专项资金对向社会开放的学校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增开放学校启动资金(含当年运行经费)每校(校区)12万元,已开放学校运转资金每年每校(校区)6万元。

开放对象主要是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含本校学生)

记者了解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是指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经学校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告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主要包括学校运动场、田径跑道等适用于成人居民个人运动的一般性体育锻炼的室外体育场地设施。鼓励学校向社会开放室内体育场馆。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特殊情况暂停开放需提前向社会公示原因和期限。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应带头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幼儿园和有寄宿生的学校不列入开放范围。

此次开放条件为体育场地设施须与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相对独立,或已经实现物理隔离;体育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开放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办理公众责任险。

开放对象主要是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含本校学生)。符合条件的人员凭其所在社区统一发放的健身卡进入活动场地。具体开放对象、开放容量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商所在社区确定并公告。

据介绍,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均应免费向社会开放,游泳馆、篮球馆、乒乓球馆等室内体育设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向社会低收费开放。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探索实行自主开放、委托第三方管理开放等形式。

新增开放学校启动资金,每校(校区)补贴12万元

根据“学校申报、试点先行、分批开放、逐步推广”的原则,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经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开放。

根据隶属关系,市、区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向社会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改造、添置、更新、维护、运行和管理人员费用、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经费,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2019年起,济南市财政设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专项资金对向社会开放的学校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增开放学校启动资金(含当年运行经费)每校(校区)12万元,已开放学校运转资金每年每校(校区)6万元。

启动资金由济南市财政承担;运转资金区县已开放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分担比例和运转资金补助标准由市、区县财政分担,市本级已开放学校由市级财政承担。补助所需资金由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各承担5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专项资金由市本级、区县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开放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据悉,各级教育和体育部门要不定期的对开放学校进行督查,每年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开放工作突出的学校给予资金奖励。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微信
更多分享
猜你感兴趣的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