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新房交房面积有误差?交房时这些问题也要注意!
2019-09-04 00:11:00 来源: 济南房地产网
目前,随着楼市调控的进行,很多购房者会在这个时候选择买新房,而买新房虽然手续简单,价格也比较透明,但是在交房的时候,却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而对于购房者们来说,将面对新房交房的时候,最关心的问题就是面积误差,面对面积误差应该怎么办?而除了面积误差还有那些注意事项?今天济南房地产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一份交房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注意交房条件
房屋在交付的时候是需要具备相关条件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
2、先验房再办手续
购房者在办理交房手续之前应该先验房,现在很多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最后再办理手续,并且应该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3、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在验房的过程中,对于房屋出现的问题,购房者要及时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4、误差小于或等于3%
大多数房屋在交房时面积误差都是小于或等于3%,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相符合的话,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则应不予支持。
5、误差大于3%
当交房面积误差大于3%时,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面积不符,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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