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中心区 规划建设量子谷

2019-09-06 09:50:15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近日,《济南市加快建 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提出了加 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 15 条措施。

近日,《济南市加快建 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提出了加 快建设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 15 条措施。其中,对符合 条件的量子企业在济南设立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分支 机构,在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引进等科研 条件建设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亿元。

我市提出,依托济南量子技术研究院,集聚由院 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专家领衔 的研究梯队,重点打造8-10个国际顶尖的量子信息与 量子科技前沿研究室,建设 20 个由国内外一流量子信 息专家领衔的研发小组,形成 100 人以上规模的高水 平量子科研队伍,引进和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的量子企业,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量子信息大 科学中心。在济南高新区中心区规划建设量子谷,到 2025 年新增 60 万平方米的载体,打造国内主要的量 子信息技术成果聚集示范区、国际领先的量子技术研 发和产业化基地。

我市明确,全面落实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升级政策,在 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 划等人才引进培育计划中,对量子科技人才给予重点倾 斜。符合上述条件的量子人才在济南高新区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 政补贴。发挥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共 同成立的量子科学研究联合基金作用,2019—2021 年,每年安排经费600万元,重点支持量子信息青年科 研人员,强化量子科技与人才储备。

此外,经认定的量子类企业在济南高新区购买自用 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的,按不超过实际购房成本的40% 给予补助;租赁办公和生产用房的,5年内每年按房屋租 金的 100%给予补助,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 200 万元。 对量子科技企业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孵化 器,对认定的孵化器最高资助500万元。对新增规模以 上量子信息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其中 第一年给予 30 万元,第二年给予 20 万元,第三年给予 10万元。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对创建为国家、省技术创 新中心的量子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500 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 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最高 500 万元资金扶持;新获批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给予 最高100万元资金扶持;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的企业, 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量子企业在 济南设立的高端科技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在仪器设备 购置、项目研发、人才团队引进等科研条件建设方面给予 资金支持,最高支持1亿元。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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