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些范围内 国有土地供应前应进行考古勘探
2020-01-16 09:17:02 来源: 齐鲁壹点
1月15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刊发《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扎实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破除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土地供应前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实现“拿地即开工”的目标,既提前发现保护地下文物,又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及前期运作成本,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的总体目标。
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无影山区、刘家庄区、魏家庄区、古城区、二环东路区、牛旺庄区以及历史城区范围内,以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者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前应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既有地下管线、道路、广场、绿地、厂区等建设工程进行改造,经市考古单位调查确认施工不超过原有区域和深度或原有深度已挖至生土层的,可以不进行考古勘探。
其中,无影山区的范围是东至西工商河及其北向延伸线,南至堤口路,西至济齐路、二环西路,北至二环北路;刘家庄区的范围是东至西护城河、生产路,南至共青团路、普利街、顺河街、馆驿街,西至小纬北路、铁道北街,北至铁路;魏家庄区的范围是东至顺河街,南至经四路、麟祥街、经三路,西至纬二路,北至经二路;古城区的范围是环城公园以内区域;二环东路区的范围是东至转山西路及其北向延伸线,南至母牛山、洪山、荆山、燕子山山脚连线,西至千佛山东路、历山路,北至解放路、工业南路;牛旺庄区的范围是东至徐家庄路,南至工业南路,西至贤文庄至盛福庄南北路,北至盛福庄至机床四厂、邓家庄、徐家庄东西路;历史城区范围为东至历山路,南至经十路,西至纬十二路,北至胶济铁路。
据了解,获得省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考古调查勘探文件后,考古单位进场依法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工作。5万平方米以下的25个工作日(天气等不可抗力及阻工等不确定因素不包含在内)内完成;5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000平方米增加1个工作日。遇有地层堆积情况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依据标准计算工期的15个工作日。
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及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用地,由济南市文物行政部门告知申请单位文物保护要求,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土地供应时列明。土地供应后的用地单位在开发建设前应当按照文物保护要求报请文物行政部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需要调整用地规划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整用地规划。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3日。邮箱地址为jnswgxjbgs@jn.shandong.cn,意见信函寄至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邮编250099,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考古前置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531—6660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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