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文!关于开学,将确保“一校一策”“一校一案”!
2020-03-03 15:04:58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3月2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精准做好疫情防控、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等方面做出部署。济南提出,实行“一表填报、多方通用”制度,杜绝层层多头重复填表报数。启动市传染病医院二期工程征地,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同时,还将建设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新项目。
细化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启动市传染病医院二期工程征地
济南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切实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完善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清单以及教师、学生防控行动指南,确保“一校一策”“一校一案”。
同时,安全规范处置医疗废物。抓好传染性和非传染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转运和规范贮存,坚决防止混装、混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第一时间焚烧处置传染性医疗废物,医疗机构、隔离观察点要落实消杀措施,做好污水、粪便的处理消杀,确保污水全部收集处理,达标排放。接纳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要切实做好消毒工作,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济南还将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快推进市传染病医院一期工程建设,开展省市共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作,启动市传染病医院二期工程和市疾控中心、血保中心、急救中心的征地和初步规划设计,尽快开工建设市精神卫生中心。完善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健全省市联动机制。
杜绝层层多头重复填表报数
组织市直机关千人下沉企业一线
济南明确,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落细“一表填报、多方通用”制度办法,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报表,其他部门需要数据可向指挥部索要共享,杜绝层层多头重复填表报数,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
同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抗疫斗争中政治上不过硬、关键时刻靠不住的少数干部,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对紧要关头当“逃兵”的就地免职。
济南要求,完善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组织架构,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建立基层联防联控体系,充分动员社区居民,实现群防群控。持续开展市、区县机关工作人员下沉社区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市直机关1000名工作人员,下沉企业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从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不少于1000名干部,开展“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进农村”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提高开工复工率和达产达效率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围绕提高企业开工复工率,济南提出建立市、区两级统筹协调机制,完善“三清单一台账”,对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派驻服务专员,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对列入省级的重点企业落实好省市区三级服务对接工作,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所分管领域分别确定不少于100家重点联系服务企业,全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围绕提高企业达产达效率,启动战时应急服务保障机制,精准高效为复工复产企业达产达效提供应急服务保障,全面打通人流、物流、资金流、产业链配套和生活服务保障方面的制约和梗阻。加快疏通员工返岗堵点,确保持健康通行卡人员便捷通行;深入推广“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
同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序划转国有股权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资本收益,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建设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新项目
《意见》提出,加快推动重点项目开工建设。重点围绕270个市级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项目推进台账,推进续建项目全复工、新建项目早开工,确保全年完成投资305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手续审批一律采取“拿地即开工”模式,工业仓储项目采取“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提供不见面审批和全程帮办服务。
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项目可容缺受理、容缺办理。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开工建设,疫情解除后再补办有关手续。
同时,济南将重点建设一批补短板强弱项新项目。将济南负责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疫苗研发生产、医疗物资产业链建设和基础设施保障等10个领域33个重点项目直接纳入全市重点项目“白名单”,组织驻济金融机构全面开展融资对接,扩大实际信贷投放规模,根据项目性质在利率、期限、结构方面给予差异化优惠。对符合专项债券要求的,指导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策划和条件落实,实现与地方专项债政策匹配衔接,争取纳入国家盘子。
网上招聘实现所有院校全覆盖
确保困难群众“疫情期间有人看护”
济南提出,打造就业服务品牌,开展“选择济南共赢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组织开展毕业生网上招聘活动,网上招聘实现所有院校(高校、技工学校)全覆盖,招聘服务实现每位毕业生全覆盖。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加快推动线上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对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方式给予临时救助,出现特殊困难的由区县(含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邻里帮扶等多种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定期联络和临时委托照顾,确保“平时有人照应、疫情期间有人看护”。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群体,加强走访探视,给予必要帮助。妥善安置因监护人被隔离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失能老人、儿童等群体,保障其基本生活。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餐饮零售房地产等尽快恢复营业
新改造提升2条省级步行街
《意见》提出,有序恢复实物和服务消费。按照分类指导、有序恢复、提升达产率的要求,组织推动住宿餐饮、商贸零售、房地产销售等实体服务业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疫情结束后,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支持大型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餐饮企业等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释放因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
同时,提升发展“夜间经济”,优化消费环境和配套措施,培育夜间消费新风尚。按照“差异化发展、一区一特色”的思路,支持各区县建设特色商业街区,支持泉城路步行街争创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新改造提升2条省级步行街。
济南提出,积极推动落实促进新能源汽车使用、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推进停车场、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大力发展政府信息消费,加快实施智慧交通、智慧警务、智慧社区等智慧民生示范项目,率先打造面向5G技术的智慧城市示范区。
逐步实现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
有序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
济南提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市场流通服务,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完善产地批发市场、低温仓储设施和网络交易信息平台。
同时,组建“菜篮子”产销联盟,构建稳定可靠的产销协作关系,扩大“菜篮子”直通车规模到180辆,打造从田地到餐桌的直供体系。推进牛羊、家禽屠宰点建设,逐步实现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济南将有序恢复长途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等客运服务,畅通应急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物流运输“零障碍”。主动加强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协调,保障市际运输畅通。对承担交通运输保障和定制化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或奖励。
推出“蔬菜定制包”等特色服务
支持无人机配送等高科技行业发展
济南提出,挖掘释放居家消费潜力。制定出台促进“宅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集中培育一批线上零售、在线教育、网络培训、居家办公、虚拟会务等功能性服务平台企业;支持实体商超与网络配送结合,推出“蔬菜定制包”“生活用品定制包”等特色服务;鼓励餐饮企业拓展线上销售,采用“中央厨房+线下配送”等新发展模式;开展网上品牌品质促销活动,引领“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云办公”“云课堂”“共享员工”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激活居民线上消费潜力。
同时,加快市级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建设,大力支持无人零售、无人机配送、服务型机器人等高科技行业发展,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济南还将加快布局发展远程医疗,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国家人类遗传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山东创新中心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平台,推广“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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