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8月进入一审

2020-03-12 09:55:09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济南市城管局公布《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垃圾分类咋管理?11日,济南市城管局公布《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了解到,该条例已被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8月份将进入一审,年底前有望出台。

“草案首次以立法形式,提出从源头减量;建立了分类管理责任人,突出行业管理;强化分类,提出了不分不运;对生活垃圾管理进行制度设计,优化管理。”济南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陈振成表示。

源头减量:

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

垃圾分类,应该从小处做起,从源头做起。草案强化了对日常生活、工作中一次性用品的管理,作出了相关要求。

草案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在济南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外卖等电子商务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对于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草案要求,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不使用或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对于公共机构和有关企业,草案要求,实施绿色办公,推广无纸化办公,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草案提出,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要沥干水分后,投入绿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居民投放厨余垃圾时,必须去除不属于厨余垃圾的塑料袋等包装物。

明确责任: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如何让垃圾分类持续实行,后续的监督管理至关重要。草案对责任进行了分类明确。

草案提出,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济南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涉及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工作,研究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市商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邮政、快递行业垃圾减量与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和有害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草案提出,济南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及其他组织的管理区域,该单位法人为责任人;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公交场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为责任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管理的居民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责任人;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广场等附属设施,管理单位或服务机构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地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处罚措施:

初次违反分类投放规定可通过考试免罚

草案还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处罚措施。

草案提出,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综合考核制度,将本级行政管理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职责的情况纳入管理绩效考评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投诉、举报统一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

草案还表示,将单位和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规定的信息归集到本市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并依法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初次违反分类投放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可以通过参加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培训和考试、担任垃圾分类志愿者等方式,免除相应的行政处罚。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或者未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从事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作业的服务企业,倒卖、转让厨余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草案表示,处置单位混合处置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等违反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月26日前,市民可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拨打电话(传真)053189737968;发送电子邮件至jnscgjshc@jn.shandong.cn;写信寄至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16号,邮编250021;或登录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inan.gov.cn)“调查征集”栏目留言。

●声音

市民:

尽快更新老旧小区垃圾桶

谈到垃圾分类,市民刘乃兵说,一些生活小区垃圾箱都是大桶,居民生活垃圾仍存在混倒情况。他建议,对老旧小区的垃圾桶尽快进行更新换代,对垃圾处理运营单位的人员以及工具车进行严格管理和要求。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居委会或社区定时给每户居民发送垃圾分类宣传材料,还可以开展可用回收垃圾兑换红包和小物品的活动。

业内:

可设分类监管员监管各环节

浙江波普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于立谦曾多年在济南基层一线环卫工作。在他看来,垃圾减量与分类任重道远。“现在垃圾分类通过教育系统加大了对孩子的宣传,老年人垃圾分类意识也应该重视,毕竟他们也是主力之一。”于立谦还建议,设分类监管员,监管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

专家:

立法要留出发展的空间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袁曙光曾多次参加济南市垃圾分类调研。他表示,济南市垃圾分类起步早,做了不少试点,“可以将目前做得比较好的试点的做法总结成经验,以点带面。”他建议,有关工作人员要下沉,要到小区去,让百姓真正对征求意见稿有所了解。

对于该草案,他表示,很接地气,方方面面均涉及了。同时,他提出,草案要留意前瞻性和超前性,要留出发展空间,有一个最近目标和长远目标,因为一部条例可能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完善,不能仅仅满足一两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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