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这两个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具体范围及补偿方式在这!

2020-05-21 09:13:09 来源: 济南日报

[ 摘要 ]济南两个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涉及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现开始征求意见快看具体征收范围及补偿方案是什么!

最新!济南两个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涉及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现开始征求意见快看具体征收范围及补偿方案是什么↓↓↓

20日,历城区发布《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和《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济南东站至港沟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期限自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

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该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用地,此次拟征收范围东至历城区鑫达国有土地,西至彩石供销社,北至西彩石城中村安置房,南至双彩路,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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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拟房屋征收范围内共涉及非住宅16户(最终以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约0.4万平方米。征收部门为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实施单位为历城区东部新区发展服务中心。

征收补偿方式: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西彩石六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建设项目,项目征收范围内无法建设非住宅产权调换房屋,一般实行货币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选择异地产权调换。

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房屋,由“济南市历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工作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出具认定意见。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货币补偿奖励费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给予奖励,超出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

济南至莱芜铁高速铁路是山东省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拟征收范围西至济南东站,南至彩石镇平房村,全长约33公里,规划红线宽18米,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拟房屋征收范围内共涉及非住宅1户(最终以实际签约户数为准),房屋面积0.3万平方米。

征收补偿方式: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征收范围内无法建设非住宅产权调换房屋,一般实行货币补偿,如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可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选择异地产权调换。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发。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限内每月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计算;每月总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费。

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20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150元。

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交验空房的,按其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最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非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签约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8%给予奖励,超出该项目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搬迁的,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2%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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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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