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十二条” 引导规范经营

2020-06-10 09:26:07 来源: 济南时报

[ 摘要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市场环境、维护经营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加强工作保障等4方面,制定了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夜间经济的措施。

6月9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十二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优化市场环境、维护经营秩序、强化消费维权、加强工作保障等4方面,制定了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夜间经济的措施。

根据措施,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开通绿色通道,通过“网上办”“咨询办”“预约办”等方式快速办理相关审批业务。简化食品小餐饮、小作坊登记流程,指导食品摊点业户办理备案。

对经营业户轻微违法、及时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一般性违法,无危害后果的,以责令改正为主对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或未办理登记备案从事经营活动,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给予行政指导、督促规范经营。

严格落实夜市运营单位和夜市进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夜间经济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现场制售、散装食品销售和“三小”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夜间经济规模和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依法查处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此外,还将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落实“谁监管、谁受理、谁维权”的消费维权机制,提高12345热线转办件办理效率,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即办,24小时回应。加强夜市巡查,随时接受消费投诉,及时调解处理消费纠纷。在有条件的夜市聚集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提高消费者维权效率

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应急预备队,妥善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建立开市期间值班制度,针对夜市经济规律特点,实行延时监管和错时监管,保证监管及时到位。此外,还将加强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处置,防范执法风险,引导夜经济健康、有序、繁荣发展。

声明:以上资讯中涉及到的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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